“店面内的玻璃门不能张贴招聘广告,可以设置易拉宝或牌子进行展示。只要涉及经营行为的,想要张贴,就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针对“城管进入店铺,撕掉内部玻璃橱窗张贴广告”一事,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如是说。
“有时候所谓的强制,其实就是他来帮你清理掉,省得影响市容市貌。”该局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江西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刻画、涂写。
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常常将贴于店铺内部的广告视作在建筑物上张贴广告,纳入市容管理。有地方明确规定,户内区域向公共空间发布广告属于户外广告的范畴。其中,临街商户利用玻璃墙面的可视、透明,直接在玻璃内侧粘贴的广告,也可视为发布户外广告。商家在自家玻璃内侧张贴广告的行为,自然成了城管执法的重点整治对象。
记者从珠山区城市管理局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了解到,近期,为了提升辖区市容环境秩序,当地成立了由公安、城管、社区三方组成的“城市管理扫街团”,开展常态化城市管理问题“扫街行动”,重点治理市容乱象、门前三包管理、餐饮油烟排放、店面装饰装修、临时占道促销等市容环境问题,达到“扫街”“净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