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白云春毫”公共品牌高速公路高炮广告宣传服务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根据合肥市招投标规范和庐江县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相关文件精神,由庐江县供销社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白云春毫”公共品牌高速公路高炮广告宣传服务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资金9.8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免费维护期一年(维护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应具备履行该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需求服务内容
为提升庐江茶叶公共品牌“白云春毫”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白云春毫”品牌形象,增强“白云春毫”影响力,发挥合肥市高速公路区域广告位优势,制作以“白云春毫”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广告,加大对庐江“白云春毫”宣传推介力度。在合安高速庐江万山收费站到合肥金寨路收费站之间1个高炮广告位置投放“白云春毫”公共品牌宣传广告,面积不小于18米X6米,双面制作。免费维护期为一年(维护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维护期内如出现的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免费更换并承担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
四、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控制价最高为9.8万元,超过控制价的投标为废标。
2.本项目总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编辑组稿费、专题制作费、投放推广费、内容设计费、视频拍摄剪辑费、管理费、办公经费、人工费、交通费、广告代理服务费和采购代理服务费、所有环节的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如资料费、通讯费、税金、不可预见费用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全部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3.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1个中标人。若最低投标价格相同,采取抽签方式确定1个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6日17:00前,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庐江县庐城镇黄山路黄山大厦四楼茶产业发展办公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9月27日;
2.开标地点:庐江县供销社4楼会议室。
七、参与投标单位
1.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报价单、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参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一天将相关投标资料3份装订成册密封上交,同时提交电子档PDF文件1份(U盘),逾期不予受理。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十、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付款。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供销社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黄山路黄山大厦4楼
联系人:赵强 电话:87303126,18456561781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话:0551- 87388052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庐江县政府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