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严峻冲击,许多市场主体经营活动遭遇较大困难。党中央、国务院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落实、主动作为,出台了稳住经济、纾困解难的一揽子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广告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主体多、中小企业多、从业人员多,受疫情影响较为明显。调研中发现,一些企业或不知晓政策内容,或不熟悉申请流程,至今没有享受或充分享受到相关政策红利。有必要加大对广告业助企纾困政策的宣传解读,努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推动广告业稳步复苏和高质量发展。
01
财税政策
财税政策是国家调控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疫情发生以来,我国持续实施以结构性减税为重点的积极财政政策,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一是行业扩面,许多政策从原来主要针对受疫情直接影响较大的行业扩展到覆盖广告业在内的大多数行业;二是企业扩围,一些政策从原来主要针对小规模纳税人扩展到包括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大部分市场主体;三是时间延长,部分政策将政策执行优惠时间延长至2024年底。
1.增值税加计抵减和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022年2月,上述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广告服务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加计抵扣、免征或暂停预缴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2.2022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等政策规定,2022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13个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和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3.企业所得税减免抵扣。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六税两费”减征。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3月,此项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选择最高50%的优惠幅度,即广告业小微企业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的红利。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2022年可按规定申请减免。
5.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根据最低折旧年限不同,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多数广告企业为中小微企业,可享受此项政策优惠。
6.吸纳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就业税费扣减。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吸纳退役士兵就业最高可上浮50%)。吸纳上述人群的广告企业可享受税费扣减的优惠政策。
7.文化建设事业费减半征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广告服务企业应按3%的费率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其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2019年4月,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目前,湖北、西藏免征归属地方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其他省份对广告业均实施减幅50%的最高优惠标准。
8.政府采购价格扣除优惠。自2022年7月1日起,政府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因此,广告业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可享受更大力度的价格优惠。
02
金融政策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疫情发生以来,金融业监管部门和市场机构迅速反应,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对缓解市场主体资金压力、促进复工复产、畅通经济运行起到重要作用。金融支持政策的主要着力点:一是增加有效融资供给,持续释放流动性,保障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获得充足资金支持;二是降低融资综合成本,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加大金融服务收费优惠力度,减轻市场主体融资负担;三是提升金融服务效能,主动对接需求,做好融资接续,创新丰富贷款产品和融资方式,提升金融服务针对性、有效性。
1.信贷总量保持增长。2021年以来,人民银行3次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累计释放约2.7万亿元资金。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要求,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更多贷款,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银保监会要求,2022年继续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确保全年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6万亿元。换言之,广告业中小企业可以更加容易获得信贷支持。
2.金融服务收费降低。银行业务方面,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要求,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求,推动实际贷款利率在前期大幅降低基础上继续下行,督促指导金融服务收费,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证券业务方面,2022年6月,证监会决定进一步降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成本,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应免尽免。融资担保方面,2021—2023年中央财政继续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省份进行奖补,鼓励地方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低至1.5%及更低水平。
3.续贷和延期还本付息。疫情直接影响了包括广告企业在内的众多市场主体的现金流,甚至造成资金断裂风险。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等部门要求,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主动开展续贷服务,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