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日起,泰州市户外广告执行新管理办法,今后泰州市区住宅楼屋顶不得设置户外广告。《泰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为加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户外广告
《泰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为加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办法》对户外广告设施许可事项办理从受理到决定各环节都规定了严格标准和要求,缩小了行政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为权力扎紧“笼子”。另外,《办法》明确了户外广告禁设区域。据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夏建洲介绍,《办法》从泰州市的实际出发,设定了多种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情形,比如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设施、消防设施使用;对屋顶广告进行了严格控制,明确规定了禁止利用住宅建筑物(含商住混合类建筑)屋顶设置户外广告。
户外广告设施由于长期暴露在外,风吹雨打,极易生锈、腐蚀、脱落,未经定期检查的户外广告设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避免成为各种安全监督检查中被“遗忘的角落”,《办法》明确了设置人的责任,强调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也应承担相应安全监督责任。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诚信管理,建立设置人诚信档案,将其纳入城市治理诚信体系,并具体列出拒不履行公益宣传义务、设置店招标牌未向城市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拖欠户外广告使用权出让款、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及店招标牌备案等十类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