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长春10月20日电 据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吉林省将集中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本次“回头看”从10月15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排查整治内容包括:广告和招牌设置安全隐患、广告和招牌材料安全隐患、结构安全隐患、施工安全隐患、运行管理安全隐患。其中涉及,危及建(构)筑物安全,以及违反安全疏散、灭火救援、建筑防排烟等相关安全规定的。重点检查餐饮店、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广告牌匾遮挡门窗,影响疏散逃生等问题。经营门店招牌顶端不高于二楼窗檐。重点检查陈旧损坏的,以及存在倾覆坍塌移位、高空坠落、线路陈旧裸露漏电、不符合接地防雷要求等重大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标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责任主体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经检测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的。
本次“回头看”从10月15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划分三个阶段实施。10月15日-10月31日全面排查;11月1日-11月20日集中整改;11月21日-11月30日核查验收。
各级城管、街道社区等有关部门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是否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是否存在未按标准设置或未经审批、备案私设的广告、招牌,广告、招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建立台账。
对排查中发现的广告、招牌隐患问题,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广告、招牌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联合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置。无主的广告、招牌设施由属地城管部门会同街道办及时组织清除。城管部门要做好整改监督管理工作。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整改不规范审批和备案工作。
市(州)对所辖县(市、区);县(市、区)对所辖街道的整治情况进行逐级验收。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排查整治告知情况、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建立情况等。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全检或抽检的形式。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12月10日前,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向吉林省住建厅城市管理监督局报送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