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芝罘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罚款人民币500元。
近日,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烟台某豆制品生产公司近期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广告,内容有“豆干含有卵磷脂可除掉附在血管壁上的胆固醇,防止血管硬化,预防心血管疾病,保护心脏”“冬天吃豆腐能延缓衰老也能预防癌症”等字样医疗用语。经调查核实,上述广告为当事人委托芝罘区某广告制作中心制作,广告费用为500元。
该局认为,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广告内容使用医疗用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结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芝罘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