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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不得对0到12个月婴儿配方乳制品进行广告宣传

楼主 myb2b032

 

上海市发改委等七部门印发《上海市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方案提出,依法规范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广告宣传,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广告,不得对0到12个月龄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乳制品进行广告宣传等。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上海计划至2022年,上海投资、上海制造、上海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消费者信心和满意度明显提高;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企业在产业布局、技术装备、营销模式等方面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上海品牌婴幼儿配方乳粉在国内市场销售额明显扩大;产品美誉度进一步提高,满足国内外市场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为此,上海将实施“品质提升行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建立先进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全面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管理体系。落实生产企业原辅料和标签备案管理要求,推进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制度,本市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保持100%;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规范体系检查常态化机制,强化对企业生产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原辅料查验和检验检测能力等检查,并延伸至上游供应商及下游经销商,督促企业做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依法规范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广告宣传,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广告,不得对0到12个月龄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乳制品进行广告宣传等。


此外,上海还将实施“产业升级行动”,推进高质量发展通过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对符合条件的重组业务,按规定适用相关税收政策。推进连续三年年产量不足1000吨或年销售额不足5000万元、工艺水平和技术装备落后的企业改造升级;配合实施国家母乳研究计划,支持企业优化产品配方,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的自主研发生产,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强化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问题快速反应及应急处置,完善问题产品及时报告、下架召回、信息公布等工作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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