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企业信息委托对本次招标的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企业信息与天津泰达公交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对车内电子广告灯箱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履行了审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投标人。
1.项目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企业信息与天津泰达公交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对车内电子广告灯箱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GXTC-C-23830089
1.项目背景和目标: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企业信息拟与天津泰达公交公司开展业务合作,通过该公司1500辆公交车辆宣传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企业信息形象,推广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企业信息各项业务。现对车内电子广告灯箱项目进行采购招标。
2.项目预算:人民币15.00万元整,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同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同页扫描);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须提供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同页扫描);
3.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免税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至评审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各项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的承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当日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自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查询结果之时起,拒绝参与后续招标活动,已提交投标文件的,退还投标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并存档。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保留以其他权威信息渠道查询结果作为信用评判依据的权利。
5.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08月30日至2023年09月06日,每日9:30-11:30,14: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
第一步:请投标人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报名材料,报名资料为: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法人签字),将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3001373973@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向该邮箱发送“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扫描回传,并连同上述报名资料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地址详见本公告。
第二步:电汇招标文件费,并以邮件形式回传转帐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必须公对公汇款),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
基本账户(用于除缴纳保证金之外的所有财务活动)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天津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天津解放北路支行
账号:0302010709300193224
第三步: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电子版本。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下午14:00;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写字楼11层1105室。
六、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注册《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因投标人未注册或注册失败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企业信息
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场东路20号滨海金融街 E2ABC座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22-6622172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写字楼11层1106室。
联系人:张丹石、宁彬
电话:022-23125249转806、13001373973
E-mail:1300137397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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