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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轨道交通2号线、4号线(一期)平面广告媒体经营项目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北京
  • 发布日期:2023-08-11 15:21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北京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255

起始价1150 万元/年报名开始时间2023-07-21报名结束时间2023-08-10 17:00:00
加价幅度5万元/年计租数量2314点位租期71月
保证金金额500000 元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3-08-11 09:00:00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3-08-11 11:00:00
公开竞价公告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轨道交通2号线、4号线(一期)平面广告媒体经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620464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经营权费挂牌价
(万元/年)
广告设备数量
经营期限
福州轨道交通2号线、4号线(一期)平面广告媒体经营项目
1.福州轨道交通2号线22个车站及列车内平面广告媒体(不含延伸段)
2.福州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23个车站及列车内平面广告媒体
1150.00(含税)
2314点位
1.福州轨道交通2号线(详见附件1-1)
2.福州轨道交通4号线(详见附件1-2)
1.福州轨道交通2号线广告资源经营期限为:71个月,2023年10月1日起(若有变动,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至2029年9月3日(含4个月过渡期)。经营期分为经营过渡期及正式经营期。其中,2023年10月1日起(若有变动,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4个月为经营过渡期;经营过渡期满次日起至合同终止日为正式经营期。2.福州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广告资源经营期限为:开通试运营后,招商方向竞得人发出《进场通知书》,通知书发出之日即为经营起始日,合同终止时间与2号线相同(含4个月过渡期)。经营期分为经营过渡期及正式经营期。其中,招商方《进场通知书》首次发出之日起4个月为经营过渡期;经营过渡期满次日起至合同终止日为正式经营期。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经营权费支付方式:
(1)经营权费:经营权费即项目成交价,2号线、4号线(一期)每年经营权费分别按项目成交价的45.5%、54.5%分劈。
(2)各线路经营过渡期的每月经营权费按成交价/12×50%计取(如分段开通,则仅计算已交付部分的广告资源的经营权费),正式经营期每月的经营权费标准为成交价/12(如分段开通,后交付部分的广告资源直接交付竞得人经营,对应的经营权费按正式经营期的经营权费标准计取)。经营权费金额及支付不依赖于竞得人的实际广告经营收入情况,无论其广告经营状况如何,均须支付。
其中,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竞得人应在合同签订的5个工作日内足额向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缴付经营过渡期首个经营月度经营权费。
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竞得人应在《进场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福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缴付经营过渡期首个经营月度经营权费。
此后,经营权费根据“先付后用”原则按月支付,每月提前15个日历日预付下一个月的经营权费(支付方式约定详见经营项目合同)。
(3)经营权费自第3个经营年度起逐年累进递增4%。
2、经营权费递增方式:经营权费自第3个经营年度起逐年累进递增4%。
3、履约保证金:各线路成交的首年度经营权费的50%。
4、过渡期:
(1)福州轨道交通2号线广告资源过渡期为:2023年10月1日起(若有变动,以招商方书面通知为准)4个月为经营过渡期。
(2)福州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广告资源过渡期为:招商方《进场通知书》首次发出之日起4个月为经营过渡期。
5、竞价用途:平面广告媒体经营项目资源的销售、运营、制作和维护。
6、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
7、竞价保证金:500,000元。
8、标的移交期限:
(1)福州轨道交通2号线标的将于竞价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按项目成交价的45.5%签订2号线平面广告媒体经营项目合同,完成设备移交,并按照公告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
(2)福州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标的将于竞价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福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按项目成交价的54.5%签订4号线(一期)平面广告媒体经营项目合同;并按照方案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并将于发出《进场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移交。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竞价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各竞价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salp.com.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价标的的年经营权费按下列公式计算:年经营权费=最终成交价格,成交价格按竞价结果确定。
3、竞得人负责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及4号线(一期)平面广告媒体经营项目资源的销售、运营、制作和维护等工作。竞得人须向招商方缴付广告经营权费作为取得媒体经营权的对等条件。
4、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为各线路成交的年度经营权费的50%。
(二)竞得人应在竞价结果公告结束无异议次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按2号线、4号线(一期)对应成交的年度经营权费的10%,分别向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福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缴交2号线、4号线(一期)平面广告媒体经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应在竞价结果公告结束无异议次日起的45日内以银行保函形式(见索即付,保函格式详见附件2,如竞得人原因无法开具银行保函的则缴纳现金),分别按2号线、4号线(一期)对应成交的年度经营权费的40%向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福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缴交2号线、4号线(一期)平面广告媒体经营项目履约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经营期满截止日,竞得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一直到经营期满,在竞得人无违约及按本合同规定缴清所有费用的前提下,招商方在到期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竞得人应保证参加竞价前提供的证明性材料真实可信,成交后招商方有权进行竞得人的资格审查,如若查实发现竞得人提供虚假竞价材料则招商方有权取消成交资格并扣除全部竞价保证金(若已缴交履约保证金,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重新挂牌竞价。
6、其他详见招商方案、经营项目合同约定(意向竞价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提供合同)。
7、每个报名竞价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项目状况、经营风险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价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价人自行承担,与招商方和本平台无关。
8、意向竞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不含港、澳、台)。
9、对竞价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平面广告媒体经营项目资源的销售、运营、制作和维护使用。
(3)竞价人注册资本及实缴注册资本均不低于1000万元(含)。
(4)竞价人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累计广告专项营业收入超过6000万元(不含)。
(5)2020年、2021年、2022年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显示至少两年盈利(净利润非负值)。
(6)竞价人或竞价人所出资企业、股东就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地铁平面广告、语音播报广告、地铁电视广告)与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参股公司(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福建大地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有未完结或已完结但未履行完毕的诉讼或仲裁的或存在欠付前述公司经营权费等费用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竞价人需要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
(7)竞价人至少具备一项轨道交通或铁路或机场或公交媒体资源项目经营业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列入招商方不诚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所有)。
(10)竞价人应于竞价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账户,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竞得人应在合同签订的5个工作日内足额向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缴付经营过渡期首个经营月度经营权费。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竞得人应在《进场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福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缴付经营过渡期首个经营月度经营权费。
(11)其他详见招商方案、经营项目合同约定(意向竞价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提供合同)。
10、意向竞价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不含港、澳、台)作为意向竞价人:
①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价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⑤实缴注册资本均不低于1000万元(含)。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⑥2020年、2021年、2022年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显示至少两年盈利(净利润非负值)。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审计报告,报告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复印件,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原件备查。还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原件备查;
⑦竞价人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累计广告专项营业收入超过6000万元(不含)。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含专项说明)或针对广告业务的专项审计报告,所提供的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均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复印件,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原件备查。还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原件备查;
⑧竞价人至少具备一项轨道交通或铁路或机场或公交媒体资源项目经营业绩。提供与媒体资源的业主方签订的广告项目经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交留档,原件现场备查)及业主方出具的无欠款的证明(详见附件4,证明应加盖业主方公章)。媒体资源的业主方指各地轨道交通、铁路、机场、公交的媒体资源经营单位或业主方的下属公司;
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1,附件3-2)。
备注:同类项目指地铁平面广告、语音导向广告、地铁电视广告项目;有资质的第三方是指有执业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竞价人公章);业主方的下属公司是指各地轨道交通、铁路、机场、公交全资持股或部分持股的公司。列入招商方不诚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价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10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竞价人应于2023年8月10日17时前至本平台(www.salp.com.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价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23年8月10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3年8月10日17时。
5、看样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10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18650709027。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价人若要求对竞价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价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价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3年8月11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5(万元/年),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竞价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竞价人收取竞价服务费,本项目竞价服务费按经营期限71个月计算,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5、本竞价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所有。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591-88680853
传真:0591-88680857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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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附件2:履约保函格式.docx
附件4:无欠款证明.docx
附件1-2:福州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广告设备交付种类及数量.docx
附件1-1:福州轨道交通2号线广告设备交付种类及数量.docx
附件3-2:承诺函(福州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docx
附件3-1:承诺函(福州轨道交通2号线).docx
招商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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