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关于2023年度广告制作入库竞价采购询价公告(二次
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组织实施本项目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关于2023年公司广告制作入库竞价采购询价项目。
项目情况
本项目采用入库竞价采购询价方式,经确认符合本次报价资质及要求的最低报价的3家供应商作为候选入库竞价供应商,中选入库后供应商需与采购人签订《广告制作供货合同(范本)》(详见附件),采购人实际采买时将根据库内供应商报价按实际情况选择最优供应商采买。
(二)询价货物的名称、数量详见附件。
(三)送货地址:
1.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龙腰146号源脉温泉园(公司总部、供水分公司、源脉分公司)
2.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68-22号源脉原汤温泉(六一路分公司)
3.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351-423号福州市光明港梅园国际大酒店附属商业楼F层405-2店面(远洋路分公司)
今后如因我司业务拓展需要调整或新增办公地址,需根据我司实际需求送至指定地点。
三、报价人资格标准
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报价人需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和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原件待询价人需要时备查。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文件含公司资质材料和报价表:
1.公司资质材料:盖有公章的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表(详见附件1、附件2)应采用A4纸打印。
公司资质材料及报价表应放入文件袋,文件袋上须注明报价人名称、电话、内含文件清单等,并装订、密封、签章后在报价截止日期前送达指定地址;
(二)递送报价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用于现场核对:盖有公章的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
未达上述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拒收。
五、报价时间、文件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价时间:2023年 7 月 28 日-2023年 8 月 3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 8 月 3 日17:00。
报价文件送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46号源脉温泉干化厂4楼
联系电话:13696878988 联系人:陈先生
六、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报价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58599.1元(伍万捌仟伍佰玖拾玖元壹角),报价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二)中选的报价人在后续申请费用结算时需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其中公司总部、源脉分公司、供水分公司结算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六一路分公司、远洋路分公司结算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无论报价过程中的程序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有关费用。
(四)报价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报价人违反规定,依照违法违规情节将其列入违规供应商名单,停止其一个月以上、三年以内的报价资格。
(五)在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对“2023年度广告制作项目报价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未列出物品以实际下单为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市场均价。
(六)成交供应商需保证设计、制作及时、质量优良、能按照我司要求提供广告制品,准时、免费送货上门并提供免费安装服务,产品未达质量标准需负责免费退换并承担相应损失。
七、评审原则
(一)经资格审查后,能够全部满足本项目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提出最低报价的3家报价人作为合作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二)报价文件算术性错误的修正:
报价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审小组将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三)无效报价判定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应判定为无效报价:
1.报价文件违反询价文件实质性规定,并构成“重大偏差”的(“重大偏差”的定义见本公告第七条第(四)款);
2.报价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3.联合体报价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报价协议的;
4.询价文件设立了拦标价,报价价格超出拦标价的;
5.报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其他报价或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报价人不能按评审小组要求进行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审小组认定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6.报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询价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7.报价人拒绝按我司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8.以他人名义报价、串通报价、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选、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报价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四)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报价保证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报价保证担保有瑕疵;
2.报价书(不是指所有的报价文件)没有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报价人公章;
3.报价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报价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和质量奖项达不到询价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和质量奖项,或者以质量奖项代替质量等级。
6.报价文件附有询价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八、终止条款
在询价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询价终止:
(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公告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询价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本次询价程序终止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我司将依法重新组织询价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九、入库结果确认及公告
确定入库竞价供应商后五个工作日内,入库结果将于我司官网公示。
附件:1.2023年度广告制作项目报价表
219(20230713)B《附件一 2023年度广告制作项目报价表》.xlsx
授权委托书
219(20230713)B《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docx
广告制作供货合同(范本)
219(20230713)B《附件三 广告制作合同(范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