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安全》杂志排版设计与印刷(三次)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飞行安全》杂志排版设计与印刷(三次)
二、项目编号: 2023-JK05-F1028
三、项目概况: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252 万元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飞行安全》杂志排版设计与印刷 | / | 详见技术要求 | 册 | 36万 | 每期杂志应于甲方提供原始电子文档后10日内交付 | 甲方指定地点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
1.供应商须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拥有四色印刷设备,且印刷设备所在地与执照注册住所必须为同一地点。
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级别)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07月20日至07月26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网上发售。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印刷经营许可证》及拥有四色印刷设备,且印刷设备所在地与执照注册住所必须为同一地点承诺书;
8.《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162427782@qq.com。《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须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刘诗杭、15981130309。
(五)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8月2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开标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开标室。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2023年0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样品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开标室。
(三)提交样品数量:1-2册。
(四)提交样品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如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此类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废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样品附带一份样品报告,说明该样本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情况。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诗杭
办公电话: 18186837075
移动电话: 15981130309
传 真: /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女士
移动电话: 13604400733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于女士
移动电话: 18504417726
十三、纪检部门联系方式
纪检监督人: 杨先生
移动电话: 15337729031
采购机构: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