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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太平路62个广告灯箱三年经营权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北京
  • 发布日期:2023-07-21 10:35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北京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27

标的信息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名称 广告灯箱

计量单位 所在地 龙游县太平路

型号 1.4*2.5m 数量 62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 。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3.392000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赁13.392万元,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商业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成交价10%。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 ,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0、本次项目承租方需另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取费的45%计取。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3.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 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变更挂牌条件延长信息披露 征集到意向方后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图片

项目附件

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租赁合同模版(灯箱).pdf计价格[2002]1980号-采购.docx

标的物位置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龙游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人 江镇涛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0-7396159

联系地址 龙游县龙州街道文化东路511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祝经理 电话 0570-3811912

手机号 13567020870

传真 邮箱 13567020870@139.com

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3幢207室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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