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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标题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企业信息2022-2023年芦淞、荷塘、核心商圈区域广告制作项目中选人公示 创建日期: 2022-08-24 16:54:00
是否终止: 否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中选人(按综合排名排序)
中选份额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企业信息2022-2023年芦淞、荷塘、核心商圈区域广告制作项目
株洲胜鸿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份额一(预估不含税金额200000元)
2
天元区天启广告制作部
份额二(预估不含税金额160000元)
3
湖南日月星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份额二(预估不含税金额140000元)
公示时间:2022年08月25日至2022年08月29日,共5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3378082206
邮箱地址:13378082206@189.cn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企业信息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企业信息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类型 上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