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人民医院企业信息常用宣传制作类物品服务项目 (资格后审)
时间:2023-07-04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受建湖县人民医院企业信息的委托,现对建湖县人民医院企业信息常用宣传制作类物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建湖县人民医院企业信息;
2.项目名称:建湖县人民医院企业信息常用宣传制作类物品服务项目;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需求: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字样、图案等条件,保质保量做好各种宣传材料的制作。
5.合同履行期限:1年;
6.付款方式:制作费用每月度结算一次,费用结算时按实际制作规格计算价格,同时需提供部门审核后的详细制作清单。(结算时提供有效正式发票)。
7.投标报价:投标单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8.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5.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其他条件:
2.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2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
1.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规定的报名资料于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10日17时前与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确认参与报名(邮寄地址:建湖县秀夫路书香苑一幢112号),联系人:张政,联系方式:18905116833,(标书制作费:300元/标段),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报名所需资料如下:报名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报名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
五、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本次招标决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任何最低报价及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均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通过计算直接取得;报价得分加评委算术平均得分,为投标人的总得分。总得分最高的即为中标候选人。
(3)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报价得分仍相同的,按综合实力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上述排列后,得分仍然相同且排序相同的,由评委会现场抽签确定。
(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2. 评标细则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
1 | 投标报价(30分) | ||||
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有效投标报价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投标单位报价)。 | 30 | |||
2 | 综合实力部分(70分) | ||||
① | 业绩合同 | 20 | 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2020年1月1日以后所签合同),每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得4分,此项最高得20分(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上述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需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 | ||
② | 相关服务要求 | 10 |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次招标相关服务要求部分响应情况进行评定。投标人的所有相关服务要求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10分;相关服务要求出现未响应有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注:相关服务要求中的每一条或每一编号项的要求为一项。 | ||
③ | 主要设备 | 20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现有基本印刷设备一览表进行评定,刻字机、全彩复印机扫描仪、成套摄影设备、户外写真机、条幅机五项设备,有一项得4分;此项最高得20分(须提供设备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照片或图片的表面上要注明设备名称,否则对应设备不计分) | ||
④ | 售后服务方案 | 20 |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日常售后技术服务支持承诺情况比较、服务响应速度、成果审查的保障措施、后续服务承诺及服务条款等内容进行横向比较,由评委酌情量化打分: 内容全面具体、科学性与实际可操作性的合理得20分,内容较具体、较合理的得15分,内容片面的得10分。 注:评委应当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未提供相关方案说明的此项不得分。 |
六、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2日09:00。
开标地点:建湖县人民医院企业信息行政楼904室。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2日09:00。
2.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1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标段叁仟元整以现金方式(自备信封并标明投标单位名称)递交给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核对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密封。未中标的单位在中标结果确定后现场退还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交至医院指定账户,公司期满无异议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齐。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2.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每标段伍仟元整,以非现金方式汇至建湖县人民医院企业信息账户(单位名称:建湖县人民医院企业信息,中国工商银行建湖县建南支行,账号:1109610109000034362),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投标报价
3.1报价应包含以下内容:投投标报价应是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应包括包括全部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利息、规费、税金、招标代理费、不可预见费、备品备件、伴随服务、人员培训发生等一切费用,对投标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项目招标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2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单位:元)填报。
4.招标代理服务费:经研究决定,如中标人响应成交,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为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费标准×50%,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算;该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由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5.投标文件组成:分为一号标书、二号标书:
5.1一号标书至少应包括:
(1)评分对照表;
(2)投标承诺书;
(3)声明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清单报价表;
(7)评标细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8)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招标文件规定须审查的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5.2二号标书应包含以下内容:评分细则中涉及到相关证明材料。
(1)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评标细则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投标须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的,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其相关责任。
6.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分为一号、二号标书,一号投标文件 一式叁份 ,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正副本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并装于一个封袋内。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书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标志;二号标书为评分细则中涉及到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号标书须单独密封与一号标书封袋一并递交。
(2)一号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二标书封袋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单位名称、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标书号。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或封箱密封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委托代理人)章印。
七、其他
1. 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人民医院企业信息官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八、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建湖县人民医院企业信息
采购单位联系人:韩润州
联系电话:0515-80615356
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 政
联系电话:18905116833
附件:建湖县人民医院企业信息常用宣传制作类物品服务项目附件.doc
建湖县人民医院企业信息
2023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