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辽河分公司安全活动宣传及标准化项目印制发布时间:2023-04-18 16:12:35
项目名称: | 中油测井辽河分公司安全活动宣传及标准化项目印制 |
项目概况: | 1.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测井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作业过程安全环保风险,提升作业队伍施工现场安全目视化水平,按照公司《测井安全目视化手册》要求,结合分公司实际需定做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作业队现场安全目视化标识和固定场所安全目视化标识。 2.按照盘锦市政府对安全文化建设要求及公司QHSE体系要求,制作安全宣传图版、条幅、手册等; 印刷HSE标准化建设需要的各类标识及相关证件等。 3. 该项目资金已落实。 |
项目单位: | 辽河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报名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报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必要时出具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4.其他要求: 4.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的潜在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除外),报名将被否决。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近一年内未出现因供应商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情况。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名。 4.4供应商应具有印刷、展板制作服务经验,自有主要印刷设备、制作机器。 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2日14:00;2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将签字盖章的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所有原件的扫描件(彩色、PDF格式)发送至邮箱chual.gwdc@cnpc.com.cn,发送后请电话告知项目联系人,邮件标题为“项目全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资料审核后采购机构邮件回复采购文件。(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回复,默认报名无效,自行注意)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张玲玉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8524990839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