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号) (略)
项目名称 合通科技营运总部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市松山湖生态大道与南朗路交叉口东北地块(**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单位 **合通建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绿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略)m2。项目主要从事单面电路板、双面电路板、多层电路板(四层、六层和八层)的加工生产,年生产单面电路板85万m2/a、双面电路板60万m2/a、多层电路板13.5万m2/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丝印、涂布、洗网、烘烤工序会产生非甲烷总烃,项目拟将上述车间设置在密闭空间内,丝印、涂布、洗网、烘烤产生的废气使用集气罩进行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或水喷淋+高效过滤+沸石浓缩+RCO装置处理,有组织部分排放可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部(略)(GB 41616—2022)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超粗化、预浸、棕化等工序会产生非甲烷总烃,项目带有水洗工序的生产线均为密闭设备,各槽均为密闭槽,各槽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槽的管道直接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组织部分排放可(略)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无组织部分可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略))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开料、钻孔等工序会产生颗粒物,项目分板、锣板、开料、钻孔、层压机加工过程中为密闭的状态,设置抽风管道对设备内部整体抽风收集粉尘,废气通过布袋(略)(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可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蚀刻、退膜等工序会产生氯化氢、碱雾、氨等废气、蚀刻液再生过程会产生氯气、氯化氢,项目带有水洗工序的生产线均为密闭设备,各槽均为密闭槽,各槽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槽的管道直接收集,蚀刻液再生设(略),设备内废气通(略),同时对车间进行密闭整体抽风。蚀刻、退膜废气通过碱液喷淋或酸液喷淋处理,蚀刻液再生车间废气通过溶解吸收缸+二级铁吸收缸+二级碱液喷淋塔后,废气有组织排放可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略)(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可满(略)(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略)(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碱雾废气有组织排放可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喷锡工序会产生锡及其化合物,喷锡机加工过程中设备处于密闭状态,喷锡机加工过程中密闭性良好,项目拟设置集气管道连接至喷锡机内部,废气通过水喷淋+静电除油装置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可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可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污水处理站的沉淀池、生化池、污泥池等会产生恶臭气体,项目拟将废水收集池和污泥池加盖密封,从废水池内设置集气管道收集废气,恶臭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至生物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处理后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略))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②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严(略),引至城市(略),则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生产废水:项目拟建设一套处理能力1200t/d(为后续二期扩建项目预留)的废水处理站,生产废水采用“废水分类收集、分类预处理+末端综合处理达标排放+中(略),与综合废水一并进入后续的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的较严值,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剩余进入中水回用系统,经处理后回用于前处理生产线、废气喷淋塔、地面清洗等用水。 ③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主要噪声为生产过程中的裁板机、V-CUT机、钻孔机、丝印机、涂布机、生产线、真空压机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为65~92dB(A)。项目将加强车间管理使厂界噪声控制在昼间65dB(A),夜间55dB(A)以内,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略))3类标准的要求。 ④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定(略)对周(略)。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公示时间 2023-04-13
联系人 **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 (略)
通讯地址 **市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略)(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略)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