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2023年度打印设备耗材供应、租赁及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3
一、招标主体
天津滨海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经办人联系方式:李康乐
邮箱地址:710968717@qq.com
联系电话:022-65542572
公司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第二大街42号
二、招标内容
1.1提供打印设备耗材,包括公司在用打印设备的耗材。
现有打印设备型号
序号 | 品牌型号 | 购置日期 | 备注 |
1 | 夏普 MX5001N | 2013年8月 | |
2 | 夏普 MX7000N | 2009年12月 | |
3 | 夏普 AR2008D | 2013年8月 | |
4 | 佳能MF4452 | 2013年8月 | |
5 | 惠普 M1216 | 2011年10月 | |
6 | 惠普 5200N | 2009年12月 | |
7 | 惠普 M1522 | 2011年12月 | |
8 | 佳能 FAX-L150 | 2013年8月 | |
9 | PR-04C支票打印机 | 2013年12月 | |
10 | Star NX-500发票打印机 | 2012年12月 |
注:现有打印机设备机型较老,请各投标单位考虑自身供应能力,保证耗材供应和维修时效;耗材和配件均需为原厂产品。
1.2提供打印设备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包括但不仅限于打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故障处理、配件更换等维修工作。
1.3提供打印设备租赁服务。
三、招标流程
本次招标设置资格预审环节,请投标单位在约定时效内将资格文件发送指定邮箱(710968717@qq.com),在公告结束期内,资格审核合格的单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四、资格预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授权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预审提交要求
1.资格预审接收文件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5日9:00
2.开标时间:2023年4月18日 上午10:30
3.开标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建投大厦17楼第二会议室。
4.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方式:请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将本公告“四、资格预审要求”中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件,在资格预审接收文件时间内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邮箱标题应注明:天津滨海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2023年度打印设备耗材供应、租赁及维保服务项目(投标人全称)。
招标人向经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的电子邮箱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审查未通过的通过邮件告知但不于发放招标文件。
5.注意事项:对于在截止提交预审文件前,若提报资料不清或者不满足要求,招标经办人会以邮件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文件补充或者质询。在截止接收时间后,若资格预审文件仍无法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则不再接收补充文件,视作资格预审文件不合格。
六、质疑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及其他招定标环节中存在有损于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于开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22-65542096;邮箱:75143645@qq.com。
天津滨海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