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冀东水泥袋装装卸业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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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基础信息
编号:CPQ-ZB-2023-0036
标书号:CPQ-ZB-2023-0011
招标单位: 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23-04-12 12:1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3-04-12 16:11:00
开标时间:2023-04-12 16:11:00
招标类别:其它
期望收货日期: -
收货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县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资格要求详见采购详情1.6条款。
注册资金:无
保证金:10000元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编码 | 采购工厂 | 文档/附件 | 备注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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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装水泥装车 (人工装车、人工插袋、插袋机上袋) | 装卸服务 | 无 | 99000 | TO | 挂账付款 | CPQ1 | 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 无 | 无 | 6% (增值专票) |
袋装水泥站台落包装车 (人力装) | 装卸服务 | 无 | 1000 | TO | 挂账付款 | CPQ1 | 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 无 | 无 | 6% (增值专票) |
详情描述
一、承揽内容:
投标单位承担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袋装水泥装车机、输送皮带、清包机、包装机等设备开停(含插包)、自动插袋机的上袋、袋装水泥站台装车(含插包、落包)、进厂编织袋卸车、搬运、支领,散装装车(含打铅封),发运广场卫生清理装卸用工等业务。预计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31日袋装水泥总量为10万吨。
二、作业要求
1.为了保证满足承包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包装生产任务的基本要求,在承包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正常开机生产的情况下,投标单位每班配备的插包工、装车工应满足生产需要。
2.投标单位应按照承包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发运要求设置人员数量及班次,且落包高度要求在1.5米以下,减少包装袋破损及现场扬尘。装车时务必实现码放整齐、内外一致、数量易清点,确保水泥生产及装车发运及时、整齐、准确,满足客户要求。
3.该业务外包用工年龄男性不大于60周岁,女性年龄不大于50周岁。
4.承揽业务单位必须设置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具有资格证),具备一定使用电脑、办公软件的能力(能力无法满足平泉公司安全管理要求有权利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5.承揽业务单位必须满足平泉公司24小时连续发运业务需求。
6.按照行业标准定期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统一施工队伍人员的着装。
7.承包单位在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内施工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环保、装卸业务等制度要求,如违反相应的制度对承包单位按照制度进行视情节处罚。
9.铅封工人数需要满足24h连续作业要求;袋装装卸为2或4人(严格按照平泉公司要求组织安排1组或者2组装车人员:5-10月插袋工及装车工应配备2组,作业时间为6:00-22:00,具体作业时间可根据现场发运情况进行调整);专人负责发运车间、发运广场卫生清理;安全管理人员1人(必须有安全管理证件)。
10. 承包方应按发包方提供的人员需求计划,组织作业人员提前10分钟到岗进入工作状态(如计划与实际用工有出入,以甲方实际发生的工作需要为准);在无用工计划的情况下,在得到发包方相关人员用工的通知后,随叫随到,保证在30分钟内按要求组织相关作业人员到岗作业。带队人员应参加班前会并到监装员处领取任务。因承包方人力不足、组织不力给发包方的工作造成困难或损失的,每次对承包方扣罚100—5000元,损失部分由承包方全额赔偿;
11. 承包方应按照甲方袋装水泥相关规定实施袋装生产、装车作业,确保水泥生产及装车发运及时、整齐、准确,满足客户要求。
12. 装车要求:底层落包、码包整齐,作业中必须对所有袋装车辆进行打底,打底层数不少于2层。实施二次、三次装车程序(二次装车是指将车底层铺平装满后再起第二层落包装车,以此类推,一般情况下拖拉机、农用车等15吨以下车辆适用于二次装车,超15吨适用于三次装车)。没有按照发包方装车要求进行装车的,每次扣罚100—500元,该款从承包方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13. 承包方要严格执行发包方包装袋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乙方负责每天规定时间到发包方包装袋库管员处支领包装袋,按照甲方包装袋实物出库台帐要求登记发放数量。若被抽检的包装袋单捆数量出现短缺,按照实际盘点的短缺包装袋数量由发包方实施补发。
14. 为保证满足发包方包装生产任务的基本要求,在发包方正常开机生产的情况下,承包方每班配备的插包及装车工应满足生产需要,避免发生堵包现象,保证水泥输送畅通。因堵包造成发包方包机停机的,按停机时间长短,根据堵包原因每次对承包方扣罚0-1000元,该款从承包方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15. 装车作业时禁止破包、瘪包、喷码无打印或者模糊不清上车,如异常应及时停车并向发包方监装员汇报,如未按要求执行,每袋扣罚50元。出厂后到达送货地点卸车前如由于破包、瘪包、多装、少装、错装、混装、码放不整齐等,引起客户投诉,每次罚款1000-5000元。造成严重后果并给发包方带来经济损失的,损失费用和责任由承包方承担,该款从承包方当月劳务费用中扣除,单月不足的顺延下月进行扣除。
16. 因承包方责任发生错装、混装的,每袋按100元扣罚,该款从承包方当月劳务费用中扣除。承包方负责按照发包方“袋装水泥生产统计表”内容要求真实、完整的记录相关生产数据。
17. 为保证水泥的正常发运,提高工作效率,对承包方袋装水泥装车时间做如下规定:在水泥包装设备正常运转的情况下,30吨水泥装车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60吨水泥装车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30吨以下按每分钟装1吨考核。袋装水泥装车超出规定时间10分钟,每出现一次扣罚承包方当班人员20元;超过20分钟,每次扣罚承包方当班人员40元;以此类推。
18. 热情服务:装车作业时应根据所装车的车型按一定的行数、层高均齐装车;承包方各环节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收取或变向收取装运车辆及相关人员任何费用,如有发生,发包方有权在结算费用中扣取1万元作为违约金且有权解除合同。
19.在水泥袋装发运工作中,承包方负责协助发包方进行水泥袋重的检测及每小时包机定期清零工作。一旦发现袋重(过重或过轻)异常或设备异常后,要及时通知监装人员。如发现承包方人员恶意调整袋重,将根据袋重的最大差额,以发现之时起前24小时内的总体发运量为基数,按照袋装水泥市场价格进行两倍价格处罚,该款项从承包方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20.水泥袋重的国家标准规定:随机抽取20袋,单袋重量在50.1±0.5Kg之间,总重量≥1000Kg为合格。
21. 卫生要求:承包所辖卫生区必须清扫干净。承包方卫生负责范围要求每天至少清扫1次,保证地面和设备清洁,地面无积灰、设备见本色。生产和清扫过程的垃圾必须及时清走(每班必须完成)。其中,洒落的水泥经发包方确认后必须由提升机重新入库或运至指定地点。如未按要求执行或清扫不彻底,每次扣罚200元,该款从承包方当月劳务费用中扣除。
22. 承包方包装袋破损率要控制在2.5‰以内;如果超过,超出部分每条扣罚2元,该款从承包方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23. 由于承包方工作失误给发包方造成质量事故及设备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4. 承包方应严格执行发包方铅封管理相关制度,发运出厂散装水泥罐车每车按指定位置打好铅封,打铅封处包括空气压缩带处和出灰管道阀门处,铅封必须拧紧牢靠保证质量,如铅封未按照要求打每车扣罚200元。
25. 承包方应做好封钳的日常管理工作,派专人负责封钳的保管、发放及回收工作。铅封印模损坏应由发包方派专人统一收回,并在甲方发运管理人员监督下及时销毁。
26. 铅封人员协助岗位负责协调现场车辆装车秩序,须配合甲方人员处理现场事故。
27. 承包方负责发包方站台和装车机下散落水泥的清扫和回收以及站台卫生的清扫工作,清扫回收的水泥要运送至发包方指定的位置,如果需要装包、回磨,负责装包、回磨。清扫回收的破损包装袋按照发包方制度规定交由发包方处理。
28. 承包方必须负责承包方责任辖区内的临时性清扫、临时搬运等作业,保证随叫随到,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临时性清扫作业,属于承包方承揽作业工作必须完成的附加性工作,发包方不支付服务费。
29.承包方所有作业应符合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各项规定,以及当地环保要求。
1.3.1结算方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以及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投标单位每班作业结束后,承包方对每天作业量进行统计,发运管理人员并根据验收结果确认签字,对不符合作业要求的,要按本合同的相应规定予以处罚,并在完结算单标明处罚项目和处罚额。一票制结算。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和银行承兑汇票相结合。
1.3.2发票种类及税种:承包方开具每月结算金额的全额符合税法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3.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3.4付款方式:每月25日前,凭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双方签字确认的袋装水泥装卸统计表、签字确认的考勤表汇总至结算单,经双方在结算单上确认数据无误签字盖章后,承包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用工部门生产运行部生产统计持结算清单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完成后到财务管理部办理挂账、付款手续。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与银行承兑汇票相结合。
1.4、投标地点: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开标地点: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中控楼三楼会议室
1.5、报名截至时间: 2023年4月12日 上午点12:1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下午16点11分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2日下午16点11分
招标联系人:任超 联系电话:13463148789
技术咨询:张国民 联系电话:18931422655
1.6、资格要求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1)具有装卸类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2) 明确开具发票类型(3)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初次参与投标的单位须提供上述证书的原件(扫描),否则报价无效。(4)财务状况良好。(5)应能开具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为装卸费)(6)承揽业务单位必须设置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具有资格证)。
1.7、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踏勘、编制投标书以及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联系人
任超1346314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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