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南陵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3年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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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陵县城区第十轮环卫清扫保洁项目(一标段) | 南陵县城区第十轮环卫清扫保洁项目(一标段)招标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陵县城区第十轮环卫清扫保洁项目(一标段) 2.招 标 人:南陵县城市管理局 3.地 点:南陵县城区 4.招标控制价:15255365元/年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南陵县城区第十轮环卫清扫保洁项目督查考核办法》要求) 6.承包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成绩合格,符合其他约定事项内的续签条件,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自双方正式签定之日起生效。 二、项目作业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作业范围:(详见附件) 东至205国道(不含205国道),南至318国道茶园宾馆(含318国道平交路口至茶园宾馆段),西至陵阳路市桥河(含桥面)、籍山路荻荡秋歌(含桥面),北至漳河大道与205国道交叉口、李家发路(不含205国道)。总保洁面积2675899㎡(含绿化带、隔离栏、城市家具等)。 1.人工保洁道路:一、二级道路42条(面积2581312㎡),三级道路12条(面积94587㎡)。 2.人工保洁河道:滨河(太白大道桥至漳河大道1号桥)、老北门河(碧桂园小区至航运小区)、护城河(惠民南路至思古桥排涝站)。 3.机械化作业范围:一、二级道路42条全覆盖,总作业面积2581312㎡。 4.垃圾分类作业范围:22条一级道路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具体范围以业主方要求为准。 (二)作业内容: 负责一、二、三级道路路面、绿化带、隔离栏及城市家具(含路牌、街头小景等)的清扫、保洁;负责将作业范围内生活垃圾运送至垃圾中转站;负责作业范围内的道路冲洗、路面降尘、路面污染清洗、非机动车道清洗及人行道水洗等机械化作业;负责环卫设施(包含环卫垃圾分类屋、分类亭、垃圾桶、果皮箱等)的保洁、清掏、清洗;负责河道河面、河堤、河滩等清捞、保洁;负责各项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各类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中的环境卫生工作;负责作业区域内一级道路的垃圾分类上门收运、转运及宣传、劝导工作;负责县城区范围内大件垃圾破碎及处置工作。 (三)作业要求: 1.人工保洁要求 (1)作业时间: 道路保洁:一级道路05:00—21:00(两班制);二、三级道路6:00-10:00、13:00-17:00(单班制);一、二级道路重点区域“两薄时段”由“两薄补充岗”进行补充作业;如遇各类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作业时间根据业主方要求适时调整,所产生的加班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河道保洁:8:00-11:30 、13:30-18:00(冬季 13:00—17:00)。 道路隔离栏、城市家具清洗时间:6:00-10:00、13:00-17:00。 (2)作业要求: 保洁路段每天不少于二次普扫,重点区域不少于三次,普扫时段结合机械化清扫作业时间自行安排,其余时段均为巡回保洁时间。 实行保洁范围范围内所有地面、绿化、广场及设施一把扫帚扫到底的保洁作业模式。 普扫时要求对人行道、路牙、门店前、树根周围等进行全面清扫,做到“七净七无”标准,即路面净、人行道净、道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净、墙(杆柱、箱体)根净、隔离带净;无漏扫、无漏收、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乱倒、无焚烧。 巡保时要求作业人员做到勤走、勤看、勤扫,作业范围内白色垃圾、烟蒂、砖石、枯树枝和其他漂浮物及杂物等垃圾的清捡、保洁、清理等工作;要求路面见本色,垃圾及时收集,环卫设施清洗及时,干净整洁。 河面清洁无垃圾和漂浮物,无影响河道景观和行洪排涝的水生植物;河滩及周边无暴露垃圾,环境整洁。 清捞的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上岸并规范处置,禁止随意堆放或弃置,杜绝二次污染。打捞的漂浮物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处理。 河面作业时应做到河堤至少有 1人巡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河道清捞人员在作业时间内必须穿着救生衣,严禁饮酒后作业。 道路隔离栏、城市家具清洗必须达到目测无污痕,擦拭无污垢,秩序整齐划一;周边干净整洁、无浮土、无污渍、无脏水、无小广告等。 人工清洗道路隔离栏、城市家具时必须穿着带反光条的工作服,设置警示标识,做好安全防护。 2.机械化作业要求 (1)作业时间:分为早晚两班制。 白班:春夏季节为5:00-10:30、13:00-17:00,秋冬季节为5:30-11:00、13:00-17:00,其中7:00-8:30停止作业,避开行人出现高峰期。晚班:18:00-24:00。 气温达到4℃以下,停止一切洒水、冲洗、人行道深度保洁作业。 (2)作业要求: 洗扫作业:车辆时速应当控制在10公里/小时以内。作业时要求湿水工作,做到两侧双扫、清扫宽度不得小于核定车辆作业宽幅;将扫刷调整至与路面及道牙接触状,做到不扬尘、不滴漏,路面及牙石恢复本色。 冲洗、洒水作业:车辆时速应当控制在10公里/小时以内,播放提示音乐,注意礼让行人,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冲洗后路面无污物、无浮土,路见本色;5至10月份工作时间内进行循环洒水作业,遇到迎检等特殊情况,根据要求增加作业时间。 新能源路面养护车辆及高温高压油污冲洗车负责做好环卫设施、隔离栏及城市家具(含路牌、街头小景等)保洁养护、路面深度保洁工作。 冬季作业:冬季结冰等恶劣天气,车辆无法作业,接环卫所正式通知后,中标单位应组织清扫人员对原车辆作业区域进行人工普扫,达到清扫保洁作业标准。 3.垃圾分类作业要求 (1)作业时间: 每天分三班定时收运,收运时间为8:00-10:00、14:00-16:00、18:30-20:30;重点区域进行延时收运,晚班时间延长至22:00。 (2)作业要求: 分类收集员采取播放音乐等方式提醒、协助沿街商铺向“四分类”垃圾容器投放垃圾。 作业人员需统一进行岗前培训,正确了解垃圾分类知识和技巧,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有关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分拣工作流程。 作业人员以片区为单位划分责任范围,需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居民分类投放后按标准化分拣收集程序对现场进行动态调整。 对部分未按垃圾分类标准投放的商铺进行入户宣传劝导,对屡次不按垃圾分类标准执行的商铺进行拍摄取证,做好登记工作。 每处分类投放点需做到垃圾分类容器外观、周边地面干净、整洁,分类容器摆放整齐、无空缺。 三、人员、车辆、设备配备及要求 (一)人员配备及要求: 一标段配备人员319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项目经理2人(分管人工保洁和机械化作业),网格管理员10人(人工保洁管理员8人、机械化管理员2人),专职文员1人;一级道路环卫工人152人,二级道路环卫工人33人,三级道路环卫工人19人,“两薄补充岗”13人,河道保洁人员8人,道路隔离栏、城市家具清洗人员5人,环卫机动人员15人;燃油车驾驶员23人,新能源车驾驶员7人,垃圾吊运辅助工4人,深度保洁辅助工4人;垃圾分类收运人员22人。 *上述列明的标段人员配备数量为本项目的最低配置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不能降低或减少人员的配置方式及配置数量,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替换项目负责人、专职项目经理及网格管理员之前须征得采购单位同意,采购单位同时享有对网格管理员及以上人员指定调整、调换、替换的权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在中标后,按投标文件所报人数配齐(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政府或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项目经理必须专门服务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和专职项目经理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私自更换将视为违约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采购合同。解除合同后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或者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项目经理自2020年5月起必须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三年(补缴的部分不予计算)。需提供窗口打印得缴费证明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证明章(含电子章)以及自2023年1月以来每月的银行缴费记录或网上申报记录或社保缴费单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供评委查验,未提供的按无效标处理。 (二)车辆、设备、场地配置及要求: 燃油车:8吨垃圾压缩收运车2部,8吨洗扫车3部,3吨洗扫车3部,深度保洁多功能洗扫车1部,8吨高压冲洗车5部,环卫工具车2部,共计16部。 新能源车:电动清扫车2部,电动冲洗车4部,高温高压油污冲洗车1部,共计7部。 电动三轮保洁车:电动三轮巡回保洁车70部,电动三轮大件垃圾收集车1部,垃圾分类收运车10部,三级道路换桶车2部,共计83部。 打捞船2艘,需自行租赁破碎机场地及环卫车辆停车场各1处,大型破碎机1台(或小型破碎机2台)。 *上述车辆、设备、场地配置数量为本项目的最低配置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不能降低或减少车辆、设备、场地的配置方式及配置数量,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上述车辆、设备、场地必须在正式进场前全部配备到位,1部深度保洁多功能洗扫车、83部电动三轮保洁车、7部新能源车、2艘打捞船、1台大型破碎机(或2台小型破碎机)必须为全新购置,其他机械化作业车辆必须为2021年之后购置、有年检合格证并承诺项目服务期间能够全部正常运行;所有车辆、设备、场地必须专门服务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他标段或其他项目,且车辆、设备的所有权属于投标单位(以销售发票为准);以上均需附承诺函(格式自拟)。 *为保障车辆安全,除电动三轮保洁车、环卫工具车外,其余21部车辆必须安装车载视频监控终端设备,设备要求可实现行驶数据记录、双向通话、实时监控等功能,符合部标北斗协议、部标视频协议等国家相关协议,需接入环卫主管部门,接受监督,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车辆相关参数要求如下: 8吨垃圾压缩车:品牌发动机和底盘、垃圾箱有效容积≥12.5m3、发动机功率≥155kw、满载最大总质量≥15800kg。 8吨洗扫车:品牌发动机和底盘、发动机功率≥169kw、副发动机功率≥119kw、满载最大总质量≥18000kg、垃圾箱容积≥7m3。 3吨洗扫车:品牌发动机和底盘、发动机功率≥112kw、副发动机功率≥64kw、满载最大总质量≥8210Kg、垃圾箱容积≥3m3。 深度保洁多功能洗扫车:品牌发动机和底盘、发动机功率≥208kw、满载最大总质量≥25000kg、垃圾箱容积≥10m3、高压水泵额定压力≥30MPa,中置两立扫+后置超宽吸嘴+内置主动驱动旋高压水喷杆+内置高压水排喷杆+左、右高压侧喷杆,含有主动驱动旋转清洗技术,具备常规清扫模式和深度清扫作业、手持喷枪模式。 8吨高压冲洗车:品牌发动机和底盘、发动机功率≥136kw、副发动机功率≥57kw、满载最大总质量≥16000kg,水罐最大容积≥9000L。 电动清扫车:动力模式为电力驱动,整备质量≥2220kg,电池为磷酸铁锂/三元锂,容量≥41.16度(307.2V/134Ah),续航里程≥270km,垃圾箱容量≥1.2m3(采用不锈钢材质),扫盘、喷杆具有遇障碍自动避让和自动恢复功能,中置扫盘(两个扫盘可单独控制)+中置V型喷洒架+中置双吸口结构,作业模式有:“全洗扫”、“全扫”2种作业模式,配备可伸缩高压管。 电动冲洗车:动力模式为电力驱动,最大总质量≥3600kg,电池为磷酸铁锂/三元锂,容量≥41.16度(307.2V/134Ah),水箱容积≥1500L,水管卷盘软管长度≥15m,需配置前喷杆、左右角喷、定点清洗、手持喷枪、水磨盘等。 高温高压油污冲洗车:高压水泵压力≥17MPa,最大流量≥12L/min,水箱最大容积≥1000L,水管卷盘软管长度≥15m(带自动回收功能),副机加热功率≥60kw,200w鼓风机、热水水温最高可达100℃;柴油箱≥20L,可持续工作3-4小时,具有缺水、低油位报警等功能;冷水能有效清除地面灰尘,热水能高效清除重油污。 电动三轮保洁车:外形尺寸为2300*1025*1080(±50)mm,电机功率≥350W,电控≥20VH,续行里程≥60KM,能装载240L垃圾桶。 电动三轮大件垃圾收集车:外形尺寸为2200*1400*1350(±50)mm,载重量≥1200Kg,车厢容积≥3.4m3,时速≤30Km/h,续航里程≥80Km,带液压自卸功能。 电动垃圾分类收运车:外形尺寸为2800*1320*100(±50)mm,车辆容量满足可携带8个标准240L垃圾桶,载重量≥500Kg,车时速≤25Km/h,续航里程≥60Km。 电动换桶车:外形尺寸为2800*1320*595(±50)mm,车辆容量满足可携带8个标准240L垃圾桶,载重量≥500Kg,时速≤30Km/h,续航里程≥80Km,带液压尾板自卸功能。 打捞船为适合河道清捞条件的船只。 注:承包期结束,所有车辆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专用车辆、设备、场地用于其它标段或项目的,或在检查过程中有车辆、设备、场地不到位现象的,或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更换车辆、设备、场地的,将被视为违约,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收取违约金,机械化车辆收取违约金10000元/辆/次,其他设备、场地5000元/次。若出现三次(含)以上该违约现象,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四、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 (一)人员工资 1.一、二、三级道路保洁人员工资2000元/月,环卫机动队人员、河道保洁人员、深度保洁人员、道路隔离栏和城市家具清洗人员、三级道路换桶工2200元/月,垃圾吊运辅助工2700元/月,垃圾分类人员3200元/月,新能源电动清扫车驾驶员3800元/月,高压冲洗车驾驶员4000元/月,燃油洗扫车驾驶员4200元/月,新能源电动冲洗车、高温高压油污冲洗车驾驶员4500元/月,人工保洁网格化管理员4000元/月,机械化管理员4500元/月,专职项目经理5000元/月。 2.建立环卫工人休假制度,从事路段保洁环卫工人休假时由“两薄补充岗”人员替岗。 3.全年高温补助及福利费为2100元/人/年(春节500元、端午500元、中秋500元、7-8月份高温补助600元)。 4.服装等劳保用品费用900元/人/年,专职项目经理除外。 5.保洁工具费用700元/人/年,含一线保洁工人、专项队伍工人、人工保洁管理员。 5.日常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投标单位在投标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测算,在合理利润中体现,国家法定节假日为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共计11天。 6.人员体检费用由公司自行测算,包含在合理利润内,中标单位需保证所有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提供体检报告。 *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人员工资、福利不得低于上述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注:本次招标中项目负责人及专职文员工资、福利不计入投标报价当中。 (二)保险费用(此项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中标单位承包期间内必须为符合社保购买标准的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购买费用由中标单位先行垫付,当月社保费用经审核后于次月凭保险单据由县环卫所统一拨付(保险费用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因购买社会保险需要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本人自行承担。 2.中标单位承包期间内必须为聘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购买费用由中标单位先行垫付,每年 11 月经审核后根据购买凭证统一实报实销(保险费用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人身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额不低于 60 万元/人/年。 3.公众责任险(环卫停车场、破碎机场地)购买费用由中标公司自行承担。 人身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场地公众责任险必须在中标单位正式进场前完成购买,购买前需征得采购单位同意(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五、报价要求 为确保本项目有序高效推进,防止低价恶意竞争,保障中标单位能够胜任环卫管理任务,不断提高环卫管理质量,现就本标报价作如下约束: (一)投标报价必须报年度综合价,投标总价一次性包死。总价包含:人员工资,全年高温补助及福利,体检费,服装等劳保用品,保洁工具,燃油车、新能源车、设备(折旧、燃油、充电、维修费、保险、车载视频监控终端设备),电动三轮保洁车(折旧、充电、维修费、保险、垃圾桶更换),破碎机场地及环卫车辆停车场(场地租赁、维护、公众责任险购买),环卫工具车,各种劳动工具,合理利润及公司办公费,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各项应有费用。 *(二)不可竞争费用 1.人员费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配备,人员费用应包括:人员工资,全年日常加班工资及福利(按 317 人计算)。 2. 服装等劳保用品费用:每人每年 900 元(按 315人计算,专职项目经理除外)。中标单位定制的服装样式必须按照要求统一着装样式制作,详见《关于统一全市环卫工人着装的通知》城管【2017】54 号及《南陵县环卫所劳保用品配备明细表》,中标单位配备或购买时,必须得到采购单位认可或代为购置。 3.保洁工具费用:每人每年700 元(按253人计算,含一线保洁工人、专项队伍工人、人工保洁管理员)。 4.车辆、设备、场地费用: (1)部分车辆折旧费: 深度保洁多功能洗扫车1部按8年折旧计算,每年折旧费为187500元; 新能源车7部(电动清扫车2部、电动冲洗车4部、高温高压油污冲洗车1部)按6年折旧计算,每年折旧费为200000元; 以上共计387500。 (2)车辆燃油费:中标单位承包期内,环卫机械化车辆燃油费按8元/升维持不变 8吨垃圾压缩车(2部):5小时/日、每小时10升油 、按365天计算,不得低于292000元; 8吨洗扫车(3部):10小时/日、每小时8升油 、按300天计算,不得低于576000元; 3吨洗扫车(3部):8小时/日、每小时4升油 、按300天计算,不得低于230400元; 深度保洁多功能洗扫车(1部):10小时/日、每小时8升油 、按300天计算,不得低于192000元; 8吨高压冲洗车(5部):10小时/日、每小时6升油 、按210天计算,不得低于504000元; 以上共计1794400元。 (3)其他车辆、设备、场地费用 环卫工具车(2部)按80000元/年计算,包含油费、保险、维修等一切费用; 大件垃圾破碎场地运行费用按400000元/年计算,包含自行租赁破碎机场地、配备大型破碎机1台(或小型破碎机2台)、公众责任险购买及日常运行所有费用; 打捞船(2艘)按8000元/年计算,包含日常运行所有费用; 以上共计488000元。 (三)自行测算费用 1.车辆其他费用: 垃圾压缩收运车2部、8吨洗扫车3部,3吨洗扫车3部、高压冲洗车5部的折旧费; 垃圾压缩收运车2部、8吨洗扫车3部、3吨洗扫车3部、深度保洁多功能洗扫车1部、高压冲洗车5部、电动清扫车2部、电动冲洗车4部、高温高压油污冲洗车1部的保险、维修、车载视频监控终端设备安装使用、易耗品更换等一切运行费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150万; 电动三轮巡回保洁车70部、电动三轮大件垃圾收集车1部、垃圾分类收运车10部、三级道路换桶车2部日常使用费用,包含保险、维修、充电、电瓶更换、配套垃圾容器更换等一切费用(电瓶每年更换一次),车辆“交强险”不得低于10万,配套垃圾容器必须保证干净整洁无破损,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 2.中标单位必须在本县县城区内有固定的环卫车辆定点停放场所、冲洗场所、办公场所以及必要的办公设施,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测算。 3.不可预见费用包括安全生产、小型工具和车辆铲雪设备改装、各类保障活动及自然灾害应急费用等所有风险、责任各项应有费用。 4.合理利润及办公费用包括所有人员每年体检、日常加班及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新能源充电桩安装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各种材料、耗材费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以上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测算,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费,投标单位严格成本核算,合理有效的测算本项目运作所需费用。 如遇节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中标单位必须服从统一安排, 作业延长时间及误餐所需费用投标单位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作增加。中标单位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承包范围内环卫作业任务(含迎检突击工作),采购单位有权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六、双方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中标单位负责承包期间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等各项规章制度。 2.中标单位应加强对所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进行车辆年审。 3.招标方权对中标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随时对中标单位的作业情况进行抽查,中标单位应积极配合各项工作检查,并落实整改。 4.在承包期内中,发生一切事故(含治安、交通、劳资纠纷等事件),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5.中标单位应设立专门应急队伍,保证在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突发事件或不可预见问题。 6.中标单位所聘环卫作业人员人数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管理人员不能充作环卫作业人员。 7.中标单位必须按服装统一的原则,定期为环卫作业人员配发款式、质地、数量、材料一致的作业服装,需发货至环卫所,验收合格后予以发放。 8.中标单位必须制定对环卫作业人员的考核奖惩制度,逐月落实考核,兑现奖惩。 9. 为维护环卫工人的稳定,中标单位优先录用现有环卫作业人员,并不得有试用期。 10.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及时更换不适合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中标单位必须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于10个自然日内更换相应人员。 七、支付方式及考核奖惩 (一)承包费用支付 自运营期开始之日起按月支付,次月底按月度考核情况支付上月承包费用(月承包费用=中标价÷12个月-月考核扣除费用),中标单位需根据考核情况开具南陵县本地发票。 (二)月考核结果 招标方依据《南陵县环卫厨余垃圾收运市场化项目督查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运营管理情况进行具体的监管考核,兑现考核奖惩,中标单位无条件接受。 八、其它约定事项 1.对以后新增道路保洁,按照“量变价不变”的方式进行跟标结算。 2.招标单位支付的费用已包括本项目所有费用,招标方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3.服务于本项目的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必须满足芜湖市南陵县最低工资及社会保险相关标准,今后若政策需要提高购买标准,所需费用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 4.招标方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现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 5.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单位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方均不负责。 6.投标人报价中如有漏项、漏算、少算等内容均视为投标人报价的技术策略并视为默认。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和管理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增加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经费或索赔的要求。 7.中标单位安装的车载视频监控终端系统必须经采购单位验收同意,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8.承包期内,环卫车辆燃油费8元/升维持不变。 9.承包期内不得以市场价格波动或招标业主测算漏项等任何理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否则招标人有权宣布提前终止合同。 10.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于每年6月份安排环卫作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交环卫备案(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1.中标单位必须做好环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所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12.中标单位所聘人员工作中引发纠纷必须及时处理、引起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履约金。 13.中标单位对所聘人员必须符合《劳动法》和本招标项目的有关规定,维护所聘人员合法权益,如未执行其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14.中标单位必须于次月 20 日之前将环卫作业人员的工资发放到位。 15.中标单位不得转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中标资格。 | 15255365 | 2023年03月 | 不面向中小企业。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原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联系人:刘少名15305539277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南陵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2023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