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云南兴阳光纸业有限公司55%股权 | 项目编号 | BBWCQJY22-251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12/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标的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云南兴阳光纸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鹏程春天花园2幢1606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杨小华 | ||||
成立时间 | 2013/04/25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530000067115523F | 所属行业 | |||||
经营范围 | 纸张、印刷材料、包装材料、纸制品、造纸原料、纸张裁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文化用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印刷设备、纸浆、机械设备、钢材;自营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
职工人数 | 1人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广西阳光纸业有限公司 | 55 | |||||
2 | 曲靖福和纸制品包装厂 | 25 | |||||
3 | 辛本瑜 | 20 | |||||
内部决议 | 云南兴阳光纸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0.69 | 28.42 | 28.42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797.15 | 135.88 | 661.27 | |||||
审计机构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2/11 | 2.64 | -3.57 | -3.5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794.02 | 136.32 | 657.69 | ||||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1/12/31 | - | -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798.10 | 125.79 | 672.31 | |||||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西正则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报告书号 | 广正资评报字〔2021〕第049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31 | 核准(备案)号 | 桂出集团〔2022〕168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1080.04 | 125.79 | 954.2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24.8375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广西阳光纸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南宁市科园大道62号厂房大楼一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006724503978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5%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广西阳光纸业有限公司经营班子决议(2021年10月28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阳光纸业有限公司转让所持云南兴阳光纸业有限公司55%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桂出集团〔2021〕158号)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质取得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放弃(提示:非原股东的意向受让方报价后原股东可行权以同等价格受让,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可能。)因标的企业股东辛本瑜实际未完成出资,故股东辛本瑜不能受让标的企业股权。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标的企业介绍:云南兴阳光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4月25日,经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0000067115523F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鹏程春天花园2幢1606号,主要经营范围:纸张、印刷材料、包装材料、纸制品、造纸原料、纸张裁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文化用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印刷设备、纸浆、机械设备、钢材;自营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3.《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资料在交易所备查。 4.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显示:无重大特别事项。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查阅相关备查资料。 5.标的企业股东行权方式。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企业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股东行权方式如下:(1)原股东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股东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股东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原股东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经过交易所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标的企业股东辛本瑜实际未完成出资。 |
交易 | 转让底价(元) | 5248375.00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项目成交后,由审计机构对标的企业期间损益(评估基准日次日至交易合同签订之日期间的损益)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出具后、标的企业股权工商变更之前,标的企业原股东对审计的期间损益分配形成股东会决议,分配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 2.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且转受让双方支付竞价服务费用后 3 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凭交易凭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交割无异议双方签署《交割单》。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至交易合同签订之日期间,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由标的企业原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2.人员安置。由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员工劳动合同。 3.债权债务。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税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双方各自承担。 5.成交签约。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3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南宁市) 6.交易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7.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全部交易价款、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交易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展示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邹辉18184838013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