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总工会企业信息闽清县工人文化宫公共空间文化氛围提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闽清县工人文化宫公共空间文化氛围提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SXM-CS-2022012
项目名称:闽清县工人文化宫公共空间文化氛围提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合同包预算(元) | 最高限价总价(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1-1 | 广告服务 | 230000 | 230000 | 2300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为闽清县工人文化宫公共空间文化氛围提升采购项目;
2、交付地点:闽清县工人文化宫。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3)监狱企业: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6)《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7)《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榕财采〔2022〕7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供应商在投标时,若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b.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7日 至 2023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或邮件报名获取(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A.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委派授权代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是单位负责人前往我公司报名,则无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佐证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至我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 B.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以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公对公汇入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磋商公告中所附的指定账户中,同时将汇款凭证及供应商的相关信息【格式自拟,内容应含:参与投标的项目编号、报名登记时间、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合同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及固话)、传真(若有)、电子邮箱】填写清楚后加盖供应商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电子信箱(fjhsxmgl@163.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fjhsxmgl@163.com
(二)银行账户信息
磋商文件购买费用、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 |
银行账号:3505 0161 4500 0000 0457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xxx、合同包:xxx)的磋商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总工会企业信息
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桂园新村134号
联系方式:薛敏 15359107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何丹萍、黄炜、林鹭 0591-8366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丹萍、黄炜、林鹭
电 话: 0591-8366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