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行户外广告牌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行户外广告牌项目采购
2、招标编号:LNZB-GJZ2022-291-03
3、项目概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行户外广告牌项目采购
4、招标内容:确定一家供应商,在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联通公司街边广告牌,发布户外广告1个。
5、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为1年。
6、采购预算:16万元。
7、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具备相应广告内容投放资格及能力,提供广告投放服务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承诺提供给招标人的服务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如果招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面临第三方提出诉讼、索赔、指控等,投标人应积极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开支)。
(5)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没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7)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8)投标人供应商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费用结算;
(9)投标人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服务银行业相类似的成功经验(1处);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11)本次公开招标禁止供应商挂靠和分包。
8、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2023年1月4日起至2023年1月9日止,每天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lngclndx@163.com)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证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
3)投标人具备相应广告内容投放资格及能力,提供广告投放服务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材料
4)投标人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服务银行业相类似的成功经验(1处)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25日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1、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其它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两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则转为公开竞争性磋商;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则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行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十六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4-5279100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户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沈阳市砂阳路支行
账号:921001010027848898
邮编:110005
联系人:王勇
电话:18641469898
邮箱:lngclnd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