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受福建省龙岩监狱企业信息的委托现通过电子反拍的方式选择采购2022年福建省龙岩监狱企业信息监区广告宣传制品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电子反拍。
1.项目编号:RWZB-LY-2022-W079-1
2.项目名称:2022年福建省龙岩监狱企业信息监区广告宣传制品采购项目
3.采购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电子反拍内容及要求”。
4.时间:
报名起始时间:2022年12月14日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 18:00:00
报价起始时间:2022年12月19日 09: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 11:00:00
5.本项目须有三家(含三家)以上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本项目按流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龙岩监狱企业信息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
联系人及电话:林先生,0597-2297272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楼803 室
邮 编:364000
电 话:0597-2155660
项目负责人:曾先生
公司网址:www.fjrwzb.com
电子信箱:rwzbly@163.com
8.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www.fjrwzb.com)。
9.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1)。
(3)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格式详见附件1)。
(4)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
(5)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
注:以上资格要求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在报名时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未按以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供应商,将导致其报价资格被拒绝。
10.报名须知
(1)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将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需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www.fjrwzb.com)上公告。
(2)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报价(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3)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A.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B.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C.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D. 存在管理关系的公司。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报价说明:
(1)供应商应先在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http://www.fjrwzb.com/)进入电子反拍系统进行供应商注册。
(2)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电子反拍报名(报名通过条件:投标保证金1900元。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未按规定时间转入指定账户将不可进行报价。到账以招标代理机构的银行进账时间为准)。
(3)报名成功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电子反拍(不再规定的报价时间内无法进行电子反拍)。
(4)供应商报价过程系统会自动显示当前最低报价及所投报的品牌和型号(若有),但是不会显示报价的单位和第几次报价。未按“报价要求”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报价。
(5)供应商共有两次报价机会。
(6)在采购过程中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报价终止。
(7)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预算金额的1.0%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
(8)合同签订时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9)缴交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新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龙岩分公司
账 号:695 386 182
(10)缴纳成交服务费帐户:
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龙岩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龙岩第一支行
账 号:35001697707052512830
12.供应商应遵守采购相关法规,若供应商违反规定,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13.结果确认
电子反拍公告期满,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同时将成交结果信息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网站(http://www.fjrwzb.com/)上公告,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14.签订合同、服务时间、服务地点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进行服务。
15.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报名材料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能履约的;
(3)成交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的;
(4)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5)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报价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电子反拍内容及要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清单及要求 | 数量 | 预算总金额(元) |
1 | 2022年福建省龙岩监狱企业信息监区广告宣传制品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1 | 一批 | 190019元 |
附件1: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2年福建省龙岩监狱企业信息监区广告宣传制品采购项目,项目预算总金额190019元。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报价要求:
各供应商按单价报价,总报价作为评标依据,报价低的为成交供应商,超过各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同时应按采购人清单顺序,列名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为成交供应商提供大图JPG格式的广告宣传制品设计图稿,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稿制作广告宣传制品,供应商的报价包含各广告制品的制作、安装、运费、人工费、售后、税费、调试等一切费用,供应商还应充分考虑到进场安装需符合采购人疫情管理的相关规定(存在前往隔离点隔离数天后,再进场施工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和风险的情形),若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二)采购清单及要求:
序号 | 制作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数量 | 预算小计(元) |
1 | PVC底板 UV打印 镜钉安装 | 120cm×80 cm (厚度2 cm) | 块 | 160 | 332 | 53120 |
2 | PVC底板 UV打印 镜钉安装 | 100cm×70 cm (厚度2 cm) | 块 | 125 | 120 | 15000 |
3 | 床头牌: 底板(厚度1㎝)+软磁插槽3个 黏贴安装 | 52cm×26 cm | 套 | 33 | 3300 | 108900 |
4 | 活动室板墙: PVC底板 UV打印 黏贴安装 | 3米×1.7米=5.1平方米 (厚度2 cm) | 套 | 619 | 21 | 12999 |
5 | 合计 | 190019 |
注:上述关于尺寸、体积等要求表述为固定数值的,未作大于、小于等表示幅度的允许正负偏离2%。
(三)特殊要求:
1、供应商应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保守义务;其进入采购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所获得的采购人所有信息(包括并不限于工作信息)应严格保守,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和采购人相关信息。
2、成交供应商严禁将采购人提供的广告宣传制品资料私自留存、转发。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存在的前述违约行为(包括故意或过失)或因前述违约行为(包括故意或过失)对采购人造成相关损失或不良后果的,除了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予以赔偿。
三、供货要求、交货地点
(一)供货要求:签订合同后15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若因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按期履行,则以政策允许外来人员进监作业时间起做相应顺延)
(二)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即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中城解放北路20号。
(三)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四、售后要求
(一)货物保质期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采购人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履行售后服务义务。
(二)货物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
(三)供应商应对所供货物提供至少1年的质保期,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须按合同、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验收后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供应商负责包修,验收一个月内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包退换。
五、验收要求
(一)货物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现场验收。
(二)采购人组织验收。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安装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合同金额全额发票,凭验收单及相关的财务凭证,办理付款手续。采购人收到相关付款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货款金额。
七、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5.00%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后,无未了事宜,由成交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在30日内无息退还。
八、违约责任
(一)除不可抗拒原因,供应商单方解除合同的,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二)因供应商提供货物质量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三)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四)成交供应商超出约定供货期限15个工作日不能按期交货的,采购人扣除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3000元。成交供应商超出约定供货期限30个工作日不能按期交货的,采购人扣除成交供应商剩余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如对采购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六)若出现质量不达标产品,甚至不合格产品,扣除3000元履约保证金,且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同等合格产品。如对采购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直至终止合同。
(七)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八)上述情况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供应商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