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鼓楼区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满意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鼓楼区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满意度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市场调查和民意测验服务,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21日 15:5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1月04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 ||
预算金额 | ¥27.2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强、刘洪洲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6215533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女士0591-8752265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洪洲、林强0591-86215533 | ||
附件: | |||
附件1 |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文本.doc |
项目概况
鼓楼区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满意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FR2022-128CS
项目名称:鼓楼区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满意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技术指标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1 | 1-1 | 食品安全知晓率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 1项 | 93000元 |
2 | 2-1 | 宣传广告服务 | 95000元 | ||
3 | 3-1 | 公众满意度调查 | 84000元 |
注:
1、报价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投标函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 单位负责人 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 单位负责人 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 单位负责人 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账户基本信息);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 重大违法记录 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
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声明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 |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 |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 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 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项目采购类型为服务类)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2日 至 2022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报名费200元人民币。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户名称: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
账 号:422164422857 |
电子信箱:fjfrzb@163.com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联系方式:张女士0591-87522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联系方式:刘洪洲、林强0591-86215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强、刘洪洲
电 话: 0591-8621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