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分公司2022-2023年宣传及广告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分公司2022-2023年宣传及广告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CITCC-NJTT2022-11-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计不含税预算19万元,税率6%,含税预算20.14万。
1.6标段划分: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折扣报价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服务范围:对内江铁塔宣传业务各种营销活动方案策划及行业拓展业务宣传(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开展两翼业务宣传推荐会,两翼业务产品宣传策略、设计、文案性支撑和营销活动涉及的物料制作等);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或采购份额使用完毕(以到达时间在先者为准)。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5参选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含)至公告发布之日且累计金额不低于20万含税的国内类似业绩。(业绩认定标准为:(1)类似业绩指:类似广告宣传类的业绩。(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如为框架合同,除框架合同关键页外,还需提供合同执行证明文件(经委托方/甲方盖章确认的采购订单/结算单/说明文件等),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经委托方/甲方盖章确认的采购订单/结算单/说明文件等)累计金额为准。(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7参选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和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 参选人若成立时间不足而无法提供成立当年度审计报告的,则须出具该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以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原件备查。(2)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含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及利润表。 (3)若未提供,则否决参选应答。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分公司/四川省内江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纳入广告宣传服务类黑名单的。
11)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中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4.资格审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