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础设施项目
公告开始时间*
2022-10-25 12:00:00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2-10-31 12: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2-10-31 13: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2-10-31 17: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甘肃锦途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础设施项目广告装饰 | 001 | 货物 | 119408.64 |
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础设施项目办公家具采购 | 002 | 货物 | 67000.00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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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附件清单.pdf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甘肃省 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及《金昌市财政局和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甘肃省 2020-2022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拟对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础设施项目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实施自主采购。
一、采购单位:金昌市人民检察院
二、项目编号:JTSYG2022-007
三、项目名称: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础设施项目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二个包。
第一包: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础设施项目广告装饰;
第二包: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础设施项目办公家具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采购预算金额:186408.64元;
第一包119408.64元; 第二包67000.00元;
六、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七、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供应商必须上传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提供 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提供 2022年1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报价汇总表以及必须上传的各项资格证明文件等内容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两份。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资格后审。
十、投标登记、资格审核及竞价时间: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5日12:00:00至2022年10月31日12:00:00。
资质审核时间:2022年10月31日12:00:00至2022年10月31日13:00:00。
竞价时间:2022年10月31日13:00:00至2022年10月31日17:00:00。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公 告 在 甘 肃 省 阳 光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 金 昌 市http://61.178.200.56:11003/switchPage)发布。
十二、投标人竞价须知:
1.请被邀请的单位按规定要求自行登录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金昌市)限额以下采购项目阳光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价。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一次性竞价,各投标人报价必须在有效范围内。
3.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
(1)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文件要求报名的(上传资料不合格的);
(2)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方式进行竞价的;
4.由于自主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报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投标人(供应商)重新进自主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络报价。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金昌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80号
联 系 人:魏主任
联系电话:0935-8619006
代理机构:甘肃锦途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体育场院内北6号商铺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8189455266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