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社会保险业务市级媒体宣传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8 09:19:20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社会保险业务市级媒体宣传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专题宣传:在江门本地报纸媒体开设社保宣传专栏,定期发布最新的社保政策、重点工作进展以及亮点工作等,其中专版1篇,1整版约 5000字,专题20篇,每篇约800字;专栏、专版基本素材由我局提供,服务供应商根据素材进行补充采写、刊物编辑、刊物印刷等工作。服务供应商需确保稿件质量,在刊登稿件时同步在自主运营的APP发布,并积极向学习强国平台、“江门发布”政务微信推荐我市社保经办信息。服务供应商采写的稿件均需经过我局审核方可发布。
(二)数据分析:服务供应商根据需求提供一年的数据采集分析服务,对相关网站、论坛、电子报刊、微信公众号、全微博等媒体进行实时数据采集分析,分析报告需实时反馈。
三、项目服务报价
最高限价为20万元(含税)。
四、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副本复印件;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综合评选当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含报纸批发零售;自有出版物印刷设备;属于市级媒体,拥有报纸和“两微一端”新闻媒体传播平台;配备持有新闻记者证的专业人员;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五、报价方式
(一)报价材料:
1.资质证明,需提供的资料参考本《公告》第四点“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2.本项目运营方案。
3.书面报价表。
报价须将上述资料(一式三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
(二)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三)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跃进路102号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企业信息4楼办公室。
六、采购结果选取
按照综合性评选方式,若有多家供应商竞价,综合考虑供应商同类项目经营业绩、履约能力、服务响应方案、报价等条件;若只有一家供应商,则对该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采购结果将在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企业信息网站上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0-3272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