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物业国航世纪大厦停车场管理系统
改造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国航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就受托管理的国航世纪大厦停车场管理系统改造采购项目所需服务,采用公开寻源、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实施采购,确定中选供应商,由采购人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国航物业国航世纪大厦停车场管理系统改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KWY-A-2022-0013,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概况
国航世纪大厦现需对智能化停车场系统进行改造,使其达到如下标准。
(1)能够接入北京市停车场资源管理系统;
(2)原系统道闸及布线最大限度利旧;
(3)实现微信费用结算,建立微信小程序,实现客户通过
微型小程序自主交费和开电子发票功能;
(4)提供客户优惠券使用方案;
(5)系统操作简易方便,可以迭代升级,端口开放;
(6)实现云平台管理,对多个停车场系统的运行监测和管
理;
(7)其他较具有优势的停车场管理解决方案。
采购明细详见附件1:国航世纪大厦智能化停车场系统改造相关配套设备明细清单。
3、项目地点:国航世纪大厦地下停车场(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
4、采购预算:13万元(含税),资金来源为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内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备选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符。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智能停车场系统CMA认证、与本项目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控体系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优先。
3.需在北京设置有本地化服务机构,直接负责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提供售前、售中、售后全方位的技术支持,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在2小时以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报名和应答;报名人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报名人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为:本项目名称+公司简称。电子邮箱:ghwycgb@acphm.com
同时报名人需注册并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参与本项目报名(试运行)。
2、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4日16点(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逾期发送的一切材料将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
(1)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本项目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网站查询打印)。
(5)企业无挂靠、不转包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6)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参见“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存在因服务质量问题而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或受到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声明(格式自拟)。
(8)报名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供应商若通过资质审核后,采购人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电子文档发送至报名供应商邮箱。供应商也可通过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获取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报名供应商需在竞谈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同时需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五、采购公告
1、公告期
五个工作日,自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4日。
2、公告发布渠道
此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以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慧薇
电 话:010-84387723
电子邮箱:ghwycgb@acphm.com
六、其他事项
1.符合报名要求的确认条件:采购人将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人资格进行判断,请报名人详细填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提交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的报名方式及格式进行报名,将可能导致报名无效。
2.资审要求
采购项目将选定不少于3名、不超过7名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若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不超过7名(含),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如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超过7名,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对报名供应商的项目业绩、企业综合实力(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等)进行评分并排序,排名前7名(含)的供应商成为采购项目的备选供应商。无论是否对报名人进行评审排序,采购人均有权将项目业绩、财务指标、企业资质等作为竞争性谈判评价因素。
3.采购人不对报名结果和资格预审的评审结果做任何解释,不接受任何关于结果的质疑。
国航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