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公交车体广告)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公交车体广告)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HFZC220802
二、项目内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公交车体广告) 1家(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注: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0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送至dlhongfeng2020@163.com邮箱中(扫描件须加盖公章),经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将已邮件形式回复报名是否通过,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16日起至2022年11月23日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报名。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0元/套。
七、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30日10:30整(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
八、采购人: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采购代理人: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安妮 电 话:0411-82820228
传 真:0411-82821838(自动)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层J座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