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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创建精神文明城市工作制作灯杆旗、更换路灯旗建党百年文字标识、制作凡河新区及各社区广告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北京
  • 发布日期:2022-11-01 10:19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北京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298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县创建精神文明城市工作制作灯杆旗、更换路灯旗建党百年文字标识、制作凡河新区及各社区广告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1-01 至 2022-11-07

撰写单位: 铁岭精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井元国

  

(铁岭县创建精神文明城市工作制作灯杆旗、更换路灯旗建党百年文字标识、制作凡河新区及各社区广告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县创建精神文明城市工作制作灯杆旗、更换路灯旗建党百年文字标识、制作凡河新区及各社区广告牌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284-00003

项目名称:铁岭县创建精神文明城市工作制作灯杆旗、更换路灯旗建党百年文字标识、制作凡河新区及各社区广告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90,000.00

最高限价(元):7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1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具有一定的供货能力及售后保障,营业执照中应包含广告设计、广告制作等范围。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本项目采用线上递交及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与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没有按规定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解密的笔记本电脑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解密。 1.6来自风险地区人员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且行程码为绿码方可参加开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1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1月0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具有一定的供货能力及售后保障,营业执照中应包含广告设计、广告制作等范围。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本项目采用线上递交及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与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没有按规定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解密的笔记本电脑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解密。

1.6来自风险地区人员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且行程码为绿码方可参加开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凡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金沙江路12号

联系方式: 024-72250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铁岭精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铁岭市新城区泰山路金月蓝湾H东1幢1-4号门市

联系方式: 024-72271579

邮箱地址: 3436407692@qq.com

开户行: 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铁岭精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711200200039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雁宁

电  话: 1761410325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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