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委托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2023-2024年印刷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PSBC-DL-2022-37(TLYQ2022-1043)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2023-2024年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3.1标包1采购内容为行政与广告宣传用品印刷服务,根据分行行政及广告宣传用品印制实际需求,计划入围1家供应商;
标包2采购内容为业务单式用品印刷服务,根据分行业务单式使用实际情况,拟定入围1家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
3.2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各选取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各标包兼投不兼中,具体如下:
序号
包段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估算金额
(万元)
1
标包一
行政与广告宣传用品印刷服务
2年
350
2
标包二
业务单式用品印刷服务
2年
20
采购估算金额合计
370
3.3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预算为370万元(含税)(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不保证与预算完全一致)。
3.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年。
3.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折扣率100%,详见《大连分行2023-2024年印刷服务项清单》。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标包一:
4.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
4.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1.5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并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投标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1.7 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2019年3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并提供下列查询截图)。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辽宁”网站(http://www.xyln.net/)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1.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1.9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出版物印刷”和“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4.1.10 投标人须已在大连本地组建服务团队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在大连成立本地化服务团队。
注:已组建大连本地服务团队的须提供本地房产证(权利人为投标人)或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房屋租赁证明。尚未组建大连本地服务团队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7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团队成立情况报告(提供本地房产证(权利人为投标人)或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房屋租赁证明),如未提供,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顺延至下一位。
4.1.11 投标人应拥有独立的印刷工厂(需提供印刷工作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保证满足采购人的日常印刷需求。
标包二:
4.1.12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
4.1.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1.14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1.16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并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1.1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投标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1.18 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2019年3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并提供下列查询截图)。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辽宁”网站(http://www.xyln.net/)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1.1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1.20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不对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做特殊要求。
4.1.21 投标人须已在大连本地组建服务团队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在大连成立本地化服务团队。
注:已组建大连本地服务团队的须提供本地房产证(权利人为投标人)或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房屋租赁证明。尚未组建大连本地服务团队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7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团队成立情况报告(提供本地房产证(权利人为投标人)或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房屋租赁证明),如未提供,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顺延至下一位。
4.1.22 投标人应拥有独立的印刷工厂,保证满足采购人的日常印刷需求(需提供印刷工作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内容一旦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后未按要求执行,我方有权随时终止合作,并纳入我方投标人黑名单。
5.获取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5.3.1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3.2经办人身份证;
5.3.3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已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4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投标人注册地址
3
投标人单位电话
(提供开票注册电话)
4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5
组织机构代码
6
开户银行
7
户名
8
银行账号
9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
1.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3.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如电汇请用单位基本帐号,并务必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简称,并保留电汇底单。
6.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2年10月28日16: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9:30(北京时间),递交至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邮编:116000
项目联系人:刘宏伟、吴晓红电话:0411-84651713、84651705
电子邮件:tongli_dl@163.com
10.其他要求
潜在投标人无论是否参与本项目,均须对本项目所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招标代理机构: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