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企业信息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企业信息广告服务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2-591752
(三)预算金额:35,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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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告形式:实体宣传物品 制作时长:1 服务内容:展示文化墙 | 10mmPVC+3mm亚克力背喷UV+标题部分水晶字 | 19 | 平方 |
2 | 广告形式:实体宣传物品 制作时长:1 服务内容:PPT设计制作 | PPT设计制作 | 1 | 项 |
3 | 广告形式:实体宣传物品 制作时长:1 服务内容:画册设计制作 | 画册设计制作 | 1 | 项 |
4 | 广告形式:实体宣传物品 制作时长:1 服务内容:画册印刷 | 封面封底250克铜版纸,内页157克铜版纸,胶装印刷 | 30 | 本 |
5 | 广告形式:实体宣传物品 制作时长:1 服务内容:展架制作 | 门型展架+PVC画面 | 15 | 套 |
6 | 广告形式:实体宣传物品 制作时长:1 服务内容:异形贴纸 | 写真背胶裁型 | 35 | 个 |
7 | 广告形式:实体宣传物品 制作时长:1 服务内容:相片 | 相纸印刷 | 13 | 张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2年10月17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吴颖颖 3933511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企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