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洲区2022年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项目(第二批)的再次公示
根据《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规定,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包括国内发明专利、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现对国外发明专利的奖励金额重新调整,现再次进行公示。
2021年国外发明专利奖励 | |||
1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70 | 798050 |
2 | 珠海格力节能环保制冷技术研究中心 有限公司 | 22 | 315182 |
3 |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 10 | 117040.05 |
4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7 | 31789 |
5 | 珠海市圣昌电子有限公司 | 1 | 4715.06 |
6 | 珠海市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7 | 40626.71 |
7 | 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 | 8 | 71089.87 |
8 | 珠海天威飞马打印耗材有限公司 | 1 | 9770.66 |
9 |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 2585 |
10 | 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 5224.53 |
11 | 杨天乐 | 1 | 4847.50(税前) |
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上门方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并请提供真实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7日
联系人:张群,电话:0756-2268031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泰盈汇盈中心珠海市香洲区知识产权局1808室
珠海市香洲区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