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户外载体普法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福州市司法局
项目名称: 2022年户外载体普法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户外阅报栏滚动灯箱 福州市区户外阅报栏滚动灯箱,计划数量为10面,滚动灯箱规格为A:315cm*150cm B:(315cm+38cm)*150cm,三面翻,每次45S,投放周期为12个月。 2、五一广场中心彩屏 位处五一广场中心的LED大屏宣传投放,规格为8.96*6.65㎡,每天14小时滚动播放,播出270次以上,每次15秒,投放周期为12个月。 3、融媒体智慧屏 融媒体智慧屏屏幕规格为0.6*1㎡,每天播放200频次以上,需要覆盖福州市及所辖各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社保中心、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等政府公共开放场所及高校、社区等,计划数量达到50台,投放周期为12个月。 4、融媒体智慧屏走字 福州市区户外融媒体智慧屏走字,计划数量1300座,投放周期为12个月。 5、稿件发布 提供福州新闻网网站/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二条后位置)/“学习强国”福州学习平台,全年累计发布十条报道文稿。文稿内容由福州市司法局提供,福州新闻网仅负责稿件内容审核及发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2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选择福州日报社新媒体中心(福州新闻网),基于以下两个理由: 一是其属福州市属权威党媒福州日报社,拥有福州新闻网、掌上福州客户端、福州日报微信微博、融媒体智慧屏、户外阅报栏、五一广场中心彩屏等系列新媒体平台,是市委在“报网端微屏”全媒体上的宣传喉舌,是市委宣传部重点打造的全媒体舆论主阵地。独有的超1600座的全城户外媒体平台,含室内融媒体智慧屏和社区融媒体智慧屏,唯一覆盖福州市各级行政中心、市民服务中心、高校、医院、派出所、交通执法大队等重要公共场所(超500座),及各大商业中心、社区等,每天辐射上百万人次。五一广场大屏占据市区黄金位置,具有独一无二的标志性传播效应。 二是本项目对政治性要求很高,需要强化宣传覆盖面,提高参与度,福州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较其他社会机构或单位具备更强的政治责任和综合专业能力,与其合作能发挥其媒体矩阵和内容把控的资源优势,便于扩大传播影响力。福州报业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福州日报社全资子公司,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福州日报社
地址: 福州市小柳路85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0月8日 至 2022年10月12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专家信息 (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林柳枝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高级工程师
陈扬
福建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高级工程师
肖航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高级工程师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福州市司法局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8号楼6-7层
联系电话:0591-83319611
2.财政部门:福州市财政局
联 系 人:唐女士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3栋11层
联系电话:0591-87116620
3.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高斌
联系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8号楼二层
联系电话:18150778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