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名称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2022年网点形象改造产品采购安装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STZCG-2022-09-118,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磋商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2022年网点形象改造产品采购安装服务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根据采购方的需求,完成本次项目的服务工作
采购内容
预计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含税)(元)
中国邮政小灯箱
21项
800元/项
16800.00
24小时自助银行小灯箱
21项
800元/项
16800.00
自助银行招牌
7项
2400元/项
16800.00
在行式24小时自助服务区灯箱
10项
1500元/项
15000.00
营业时间牌下各功能牌
92项
200元/项
18400.00
推拉门牌
206项
15元/项
3090.00
防撞条
84项
40元/项
3360.00
室外提示信息标识
50项
60元/项
3000.00
停车位标识(贴墙式)
84项
87元/项
7308.00
自助银行亚克力字
21项
750元/项
15750.00
邮政区形象墙
21项
750元/项
15750.00
功能分区标识(悬挂式)
21项
600元/项
12600.00
橱窗灯箱户外厚灯片
84项
50元/项
4200.00
一米线
84项
40元/项
3360.00
普通现金柜台标识
84项
180元/项
15120.00
网点名称
及营业时间牌
79项
1100元/项
86900.00
自助银行亚克力背光迷你字
21项
2000元/项
42000.00
现金区形象墙
21项
1200元/项
25200.00
功能分区服务指引标识(立地式)
25项
1600元/项
40000.00
功能分区服务指引标识(悬挂式)
21项
1300元/项
27300.00
橱窗灯箱
84项
1000元/项
84000.00
柜台窗帘
84项
300元/项
25200.00
项目地点:泰州市
项目预算:49.79万元(含税)
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服务期限:壹年
1.5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6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如不满足“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4.磋商一览表”和“5.报价明细表”的报价要求,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2供应商须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
2.3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两名有效期内的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提供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以及持证人员近三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由社保局盖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2.4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2年1月1日后供应商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5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加盖公章)。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8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服务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成交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11)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9月28日08时30分至2022年9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gongjian1.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龚经理,电话:17315990303)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项目简称-文件费”。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号:9558854301002835087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14时30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永定东路299号邮政指挥中心大楼15楼。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疫情登记及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登记。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仅在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地址:泰州市永定东路299号邮政指挥中心大楼
联 系 人:杨经理
电话:13852619860
磋商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扬州路600号
联 系 人:龚经理
电话:1731599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