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装修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和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采用全自动运行系统,起于半洲站,终于帝封江站,线路全长28.4km,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全线共设23座车站,其中换乘站8座。设一段一场,为前锦车辆段和洪塘停车场。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23个站点。
2.3招标内容
车站装修配套设备,包括公共区和轨行区12封灯箱、梯楣灯箱、拉布灯箱及LED电子媒体等设备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
2.4 工期: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审查。
2.7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12.7461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壹拾贰万柒仟肆佰陆拾壹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近5年在国内(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除外,下同)须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广告灯箱供货业绩(不认可联合体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8 月 10 日至2022年8月 16 日,每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办理企业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手续,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将通过邮寄到付的方式邮寄给投标人,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若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文件费,则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汇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然后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的“文件下载”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3708622、83708660、83709786;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4群591827556)。
4.2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9 月 13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
5.2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