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重点民生领域广告发布的
合规提示
全县各市场主体、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单位:
为加强重点民生领域广告监管工作,促进广告行业高质量发展。自2024年5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现就广告发布做如下提示:
一、自觉提高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商业广告活动应始终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二、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含有制造容貌焦虑、夸大治疗功效、对治疗安全进行保证性承诺等内容。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三、广告中使用国家地图的要做好审核,防止使用错绘、漏绘的“问题地图”,严禁在广告中使用不完整的中国地图。
四、不得借健康科普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在广告中冒充专家或者名医开展宣传,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五、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含有功效化宣传,不得宣传疾病治疗功能。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与事实不符或者违反有关标准要求的内容。婴幼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不得含有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内容。
六、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不得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不得含有使用虚假统计数据或者科学实验数据宣传近视防控效果的内容。
七、化妆品、消毒产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牙膏广告不得以“修复龋齿”“抗幽门螺旋杆菌”等疾病治疗功效为噱头进行营销炒作。消毒产品广告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疾病治疗作用的内容。
八、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制造升学焦虑、假冒“名校”“名师”等内容,不得含有以“新赛道”“新技能”为噱头发布“找好工作”“赚快钱”等广告。职业技能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宣称能够“快速取证”“包过”等内容。
请全县广告活动主体严格审核广告内容,依法依规发布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民生领域违法违规广告重点监测和巡查监管力度,严查重处相关违法行为。请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切勿盲目听信虚假宣传。如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留存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
来源|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标题:《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重点民生领域广告发布的合规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