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车站媒体
(第六批)(三次)公开招商公告
招商编号:ZTSYJJS2024-0010
一、招商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
1.1招商人信息
招商人: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立项联系人:吕晨 电话:18642086309
技术咨询人:黄杰 电话:15304028678
1.2招商实施机构信息
招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企业信息
项目负责人:盖经理
联系电话:024-62080905 15998213711 邮箱:15998213711@139.com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谈判文件售卖发票索取、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企业信息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024-62080701、024-62080702、024-62080703、024-62080710
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
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招商项目
(一)立项情况: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车站媒体招商,具体情况如下:
A01:大连北站候车室商业夹层2块灯箱媒体,招商底价万元/年(不含税)(1.招商人负责设备维修维护以及电费,并承担相应费用,媒体每天通电不超过12小时。2.中商人负责媒体画面的上刊下刊、日常保洁以及巡检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3.合同终止或到期后中商人需要恢复招商人指定画面,并承担相应费用,否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4.本次招商项目大连北站候车室商业夹层2块灯箱媒体,共计2块,总面积约96平米,媒体尺寸分布详见权重表),媒体使用期限1年。
本项目招商人及立项单位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标人在竞标之前必须到现场对媒体进行确认,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无偿发布中央、省委和省政府以及铁路部门要求发布公益广告和正面宣传内容(具体以上级或局客运部门要求为准)。所有媒体执行技术标准参照《沈阳局集团公司客运站车广告管理实施细则》沈铁客[2022]31号执行。
我单位承诺:立项中所定制的商务、技术等条款均无指向性,无量身定做指定某一单位的行为;严格执行本立项描述表的预算数量,如超过预算数量,重新组织竞商立项。经与主管业务部沟通,本项目系我公司独家经营项目,主管业务部对本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二)竞商底价:(不含税,税率为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变化,以调整后税率为准)。
1.付款方式:“先付后使用”原则,按年度付款。
中商人首次付款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次广告费。中商人履约保证金按年标的额的10%收取(含税),中商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付清履约保证金,需由中商人账户汇入至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大连传媒分公司账户,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取消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回。
以“先付款后使用”原则,如中商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合同自动解除,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之后每到付款期前15日内付清下一期款项。中商人不按期付款,在付款截至到期后,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逾期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中商人逾期支付达30日,招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偿中商人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商人承担。
2.本项目签约期限为:A01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本项目签约合同均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为银行电汇,招商人不接受非即期的承兑汇票。
(三)其他
1.评标方式:按包件总价或按物资(设备)单价竞价。
2.是否允许拆包竞商:否
3.转租是否要求:不允许媒体整体转租
4.电力增容约定: 无
5.消防办理约定:无
6.项目产权情况:隶属于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三、公开竞商依据
《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传媒板块经营项目评审专题小组会会议纪要》
四、招商方式及评审方式
具体事宜明确如下:
1.本项目采用三轮报价方式,以最高价确认中商人,第三轮报价如遇相同报价追加报价轮次,直至唯一最高价产生。
2.如只有一家报名时,也可直接开标,采用谈判方式确定中商人。
3.每次步长0.1万元。
五、招商底价及合同期限
竞商底价:(不含税,税率为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变化,以调整后税率为准)。
本项目签约期限为:A01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六、广告发布重要要求、合格竞商人资格条件、商务条款、相关附件、合同文本及广告媒体作业安全协议书
(一)广告发布重要要求
1.广告发布内容不得有损铁路形象,且不能出现交通运输业竞争对手的营销宣传内容。
2.所有广告内容经招商人审查通过后方可上刊。
3.固定在广告灯箱内的写真喷绘画布须平整无皱褶,保证画面整洁无破损。
(二)合格竞商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具备有效的合法经营资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三)商务条款
1.竞商人具有广告发布、广告代理项目相关经营许可及资质或经营范围含广告发布、广告代理。
2.以往有下列不良行为的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合作,存在拖欠款项或履约保证金;
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合作,存在延迟签订合同或进场超期,无故弃标(截至本次竞商日两年内)等履约不良记录;
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合作,自本次招商日前三年内存在过诉讼法律纠纷关系的。
④竞商造假等不良行为。
⑤存在上述①-④情形之一的法人或法定代表人、董事(执行董事)、监事、股东名下(实际管理或实际控制)其他公司参与竞商时,也视为具有不良行为的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以上内容需竞商人提供承诺函,如中商方承诺与实际不符,将取消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返。
注:承诺函内容见附件一(包含但不限于附件一中内容)。
3.竞商人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完整、真实和准确负责。
4.无论竞商人是否中商,竞商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竞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自己参加竞商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其他人参与竞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6.竞商保证金交纳情况(附银行回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