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中医院标示标牌(零星)项目制作 招标公示
日期:2024-01-22
永川区中医院(下称院方)拟对全院标示标牌(零星)项目制作安装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选择广告公司,邀请符合条件的广告公司参与,请认真阅读以下相关事项。
一、招标项目
永川区中医院标示标牌(零星)项目制作、安装(详见附件:项目清单)
二、投标文件组成
1、资质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材料: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投标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宣章。
3、报价材料:投标单位按照院方提供的项目清单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为包干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安装撤除费、保险费、税费等各项费用。
4、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安全施工承诺。
5、投标人需要说明其他事项。
三、制作要求
材质工艺、规格型号、制作要求、标示标牌的色系由院方提供(详见附件清单)。
在施工过程中,中标方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承担因安全事故导致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有破坏财产需照价赔偿。
四、付款方式
标示标牌制作安装完毕,经院方验收合格后,由中标方提供正规发票,满3个月时院方向中标方滚动付款,付款时,院方将制作方结算清单(需科室验收签字)、正规发票审核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中标方的费用。
五、评标
院方评标小组将本着公平、公证、公开原则进行评标。投标方在满足附件清单上的所有条件后以价格最低项最多为中标单位。
六、注意事项
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请投标单位自留底稿;经院方研究确定中标单位后,将电话通知中标单位,未中标原因我方不作解释;中标单位接到签合同通知后,必须在3日内前来我院签订合同,若中标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院方将视作放弃中标权,院方有权决定第二中标单位或者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承担。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勘察现场情况,投标时均视为勘察现场,如对标示标牌制作要求有疑问请咨询医患联络部(49801026)。投标人需准备2份投标文件,一律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文件字迹清楚,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密封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超过一页时加盖骑缝章)。
投标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5日11:00。
投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企业信息采购办办公室(兴茂大厦6楼)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5日15:00
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企业信息凤凰湖新院门诊大楼1楼招标室
联系人:张胜岚;谭先生
联系电话: 023- 49801026;49397578;49391558
2024年度标示标牌(零星)项目制作招标文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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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企业信息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