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AGL24A8001-01SG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1. 招标条件 南京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建设项目南京工业大学模范马路校区虹桥校园改造建设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鼓行审备[2023]16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 2.3 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2.5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72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出新、结构加固、室内外管线(网)改造(包含给排水、强弱电、电容量等)、消防工程、园区标示标牌、室内公共区域装饰、室外工程、停车配套、园区配套(含会议中心、联合办公、食堂、操场等)等工程,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10 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14000m2;建筑面积:54992.03m2;建筑物层数:10层;其中地上层数:10层;其中地下层数:1层;建筑物高度:39.5m;其中地下室面积:1528.4m2;重量:0吨;幢数:11幢;造价:7200万元;钢结构跨度:0m;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6263.5m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49.65.0.160:8082/TPBidder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3-15 09:3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 年8月至 2024年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4)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要求, 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将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编入投标文件的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6)根据苏建函〔2019〕393 号文及建办市〔2019〕50 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7)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 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8)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10)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 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1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投标人自2019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储、住宅、商住楼、公寓除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打分业绩不可以兼得。)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二阶段 1、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 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7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7.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5、本项目为“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升级版)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互联互通驱动。下载地址:http://www.jsgxca.com/download12.html(2)投标人需登录“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升级版)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49.65.0.160:8082/TPBidder(3)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互联互通)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http://180.101.238.201:8180/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hlht(4)投标人需通过以下任一地址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未来投标工具(施工两阶段投标文件制作工具):http://www.futuresoft.com.cn/download.html益得投标工具(江苏益得交易系统施工两阶段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http://www.jsydtech.com/ydblog/post/softdownload.html。 8.6、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现投标工具均已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具体操作如下:(1)投标单位在交易平台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通过递交页面下载功能按钮下载投标文件。(2)按下列网站提供的预解密操作流程进行预解密操作:未来:http://www.futurecs.cn/qingdDe.html?questionId=246益得:http://www.jsydtech.com/ydblog/post/softdownload.html(3)操作注意事项:①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②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③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8.7、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升级版)联系电话:025-68505828、025-68505877,qq:277031256(2)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025-68505828、025-68505877,qq:1765987901(3)国信CA联系电话:13913897934(4)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使用CFCA锁的用户需要更换为新锁)(5)投标工具联系电话:未来:18951940364;益得:189139624558。 8.8、评标业绩1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储、住宅、商住楼、公寓除外)施工业绩的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否则视作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投标人所承接。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打分业绩不可以兼得。) 8.9、其他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地 址:邮 编:210000邮 编: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联 系 人:王工联 系 人:高婷电 话:025-83587997电 话:025-58835827-8015传 真:025-83587997传 真:025-58835827-8015电子邮件:/电子邮件:569599590@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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