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节日氛围营造社会招商公告
2023-12-19 14:32
为了迎接2024年新春佳节到来,给广大市民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我市城区将进行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其中部分道路、天桥等拟采用社会招商方式悬挂灯笼,由申请人制作、经营。所需灯笼、悬挂及拆除灯笼的所有费用均由中选人自筹,电源在照明处指定地点按要求免费接入。现向社会公开发布经营公告,欢迎有意向的申请人参与。
一、招商范围
(一)道路:涪城路(东方红大桥-三鹏广场)两侧人行道。
(二)天桥:临园干道沿线4座人行天桥(汽车总站人行天桥、花园景都人行天桥、百货大楼人行天桥、樊华商业城人行天桥);中心城区内9座人行天桥(百盛人行天桥、翠花街人行天桥、北街人行天桥、建国门人行天桥、剑南路(富乐路口)人行天桥、人民医院人行天桥、三医院人行天桥、中医院人行天桥、涪城万达人行天桥)。
二、评选流程和办法
(一)申请人对拟悬挂灯笼的路段和天桥提出书面申请。本项目只确定一名申请人为中选人,不分包。
(二)评定办法
1、申请人多于一人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申请人为中选人;若申请人仅有一人则该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后自动成为中选人(评分办法附后)。
2、评选小组由市住建委和市照明管理处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三、报名事宜
(一)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2日上午09:00- 11:30,下午13:30- 16:30;
2、报名地点: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材料设备科(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西段51号);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女士 唐先生 ,联系电话:0816-5083767;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西段51号。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保证金
1、保证金须由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交款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7:00(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开户行:农行绵阳市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237801040000172。
2、保证金退还、扣除
未中选申请人在评选结束后无息退还保证金。中选申请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按要求完成项目后无息退还。凡未按申请文件上所列路段、悬挂方式、悬挂数量、灯笼亮灯率、灯笼完好率完成灯笼悬挂的中选人,保证金全额扣除;
3、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
四、悬挂和维护要求
(一)须对拟悬挂路段全部悬挂灯笼,单个灯笼功率不大于10W(须用2200K色温的LED光源),并每天组织专业的维修队伍进行巡检,保证灯笼悬挂期间的亮灯率在99%以上,灯笼完好率在98%以上。
(二)灯笼悬挂时间初定为2024年春节除夕至2024年元宵节期间;施工时间不得早于2024年1月9日且必须于2024年2月5日前完成;拆除时间,另行通知。
(三)安全责任。中选人须承担灯笼悬挂期间的施工、运行、用电等方面安全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悬挂方案需经照明处审定后实施。
五、申请资料内容及递交方式
(一)申请资料内容包括:灯笼悬挂方案(拟悬挂路段、拟采用灯笼规格和样品、悬挂形式、数量、拟发布的广告内容、意向性广告客商目录等)、施工组织(悬挂和维修)、维护承诺等(封面标明参与申请悬挂路段)。
(二)申请资料需以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编码并在封面上加盖申请人印章。
(三)申请资料于2023年12月25日14:00在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会议室评选现场递交。
附:评分办法表
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2023年12月15日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方 案 70% | 1、根据灯笼悬挂方案(灯笼大小、质量、悬挂方式等)、线路布置方案(线材的选择、固定方式等)进行排序,最好得20分,其他依次递减5分(排序可并列)。 2、根据供电安全组织和相关处置措施(安全巡查和处置方案、线路保护管的选择、漏电保护器材的选择等)进行排序,最好得25分,其他依次递减5分(排序可并列)。 3、根据检修维护方案、故障处置及时率的承诺进行排序,最好得25分,其他依次递减5分(排序可并列)。 | |
2 | 综合实力30% | 根据申请人近三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进行综合比较,最优的得30分,依次递减5分,可并列(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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