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卓正丽单2023-1166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客运东站及南明宾馆停车场广告牌宣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60000(元) 丽水市南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丽阳街51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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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丽水市客运东站及南明宾馆停车场广告牌宣传项目 丽水市客运东站及南明宾馆停车场广告牌宣传 见响应文件 见响应文件 见响应文件 见响应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宇,李力(采购人代表),陈乐燕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以成交价按下表服务类收费标准的80%计取,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不足人民币肆仟元按肆仟元计取),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0-500 1.1% 0.8%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企业信息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夏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90752
质疑联系人:丁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92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伟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62915
质疑联系人:钟爱媚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62913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