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批准结果 文件编号: 彭发改字〔2023〕48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1-01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13668 责任部门: 彭泽县发改委
关于彭泽县彭湖湾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11-01
彭发改字〔2023〕483号
关于彭泽县彭湖湾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及生态产品价值
实现项目立项的批复
江西彭泽工业园区管委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彭泽县彭湖湾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彭泽县彭湖湾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立项。
二、项目法人:江西彭泽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项目代码:2310-360430-04-01-299248
四、项目建设地点:彭湖湾工业园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具体分为4个部分,主要内容及规模分别如下:1.张家山水库护坡工程:干砌片石挡土墙8938.9m3、浆砌片石骨架护坡463.7m3、边坡加固192.4m3、水泥压密灌浆1890m等;2.水土整治工程:清淤24000m3、护坡工程2345.45m3、水体活化16000㎡等;3.边坡治理工程:挖填方32万m3,护坡2.4万m3,格构梁16000m,Φ25锚杆2667根,挡土墙9180m3、排水沟3000m等工程;4.长江岸线治理工程:植草砖护坡30km,防汛巡查道路及配套工程72000㎡,浆砌石护岸125000㎡等工程;5.农田面源治理工程:生态植草沟35km,生态缓冲带4000㎡等工程;6.配套设施工程:智慧停车场停车位800个,配套新能源充电桩共计300个,大型广告牌10个,背景广告牌20个,智慧灯杆广告牌500个,休闲驿站3000㎡,休闲营地房车停车位20个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报专项债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1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来我委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八、请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进一步论证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抓紧落实规划选址、项目土地等前置审批手续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资金来源等前期工作和具体建设方案,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九、项目单位应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十、需要使用砂浆的项目,请按照《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泽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彭府办发[2021]13号)执行。
十一、项目联系人:张天成 联系电话:15707020742
此复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