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广告牌拆除与恢复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广告牌拆除与恢复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广告牌拆除与恢复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征集到1家供应商深圳市新铭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经审核深圳市新铭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结合我街道办事处采购管理办法,该公司资质符合我方需求,选定深圳市新铭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新铭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成交金额:7400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完成铁架铅塑板喷绘布混合造型广告牌基础拆除及恢复。
(二)完成涉及该事项的其他工作。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人民武装部
地址: 光翠路北8号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29099393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8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