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通信段集宁通信车间宣传文化阵地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通信段集宁通信车间宣传文化阵地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x2023-02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通信段集宁通信车间宣传文化阵地建设项目采购人为呼和浩特通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通信段集宁通信车间宣传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按要求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3.供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4.经营范围:广告业、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文化策划及室外装饰与施工。
5.供方谈判时提交初步设计效果图,作为应标考核设计水平的要求,内容数量不限。
6.严格按照甲方要求采购公示具体内容,报价时需提供不少于三种文件内的广告材料。
7. 参加报价时,需附带本公司前期优秀设计效果图。
。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9月18日 19:30至2023年9月24日 19: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 19:31,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呼和浩特通信段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西街22号
邮 编: 010020
联 系 人:刘建军
电 话: 0471-2246256
传 真: 0471-2246256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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